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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卷之九十八

繁体中文】  作者:(明)李东阳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丧礼三
  皇妃
  永乐十八年
  昭献贵妃王氏丧礼
  一闻丧、輟朝五日
  ○一初丧。
  上祭一坛、皇后祭一坛、皇妃祭一坛、皇太子祭一坛、亲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
  ○一赠謚册文、行焚黄礼
  ○一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每次祭祀坛数、与初丧同
  ○一开塋域、遣官祀
  后土
  ○一行内外衙门造办丧仪铭旌冥器等项
  ○一发引、前期辞灵、祭祀坛数、与初丧同。惟增六尚司祭一坛、内官内使祭一坛
  ○一啟奠、祖奠、遣奠、各遣祭一坛
  ○一发引日、文武百官各素服乌纱帽黑角带、送至路祭处所。
  皇亲駙马共一坛、公侯伯文武衙门共一坛、外命妇共一坛
  ○一过门祭祀 【 内门遣内官、外门遣太常寺官行礼】
  ○一下葬迁奠、遣祭一坛
  ○一掩壙、遣官祀
  后土
  ○一迎灵轿至享堂、行安神礼、遣祭一坛
  ○天顺七年、初丧、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辞灵、各增祭一坛
  嘉靖二十九年
  皇贵妃王氏丧礼
  一初丧、增六尚司祭一坛、内官内使共祭一坛
  ○一行翰林院撰謚册文、及各祭文壙誌文
  ○一焚黄。 【 用黄绢装褙如册样两叶、写册文】
  是日陈设祭仪、以祝文及册文置於灵前、遣司礼监官行礼、献爵读祝讫。女官宣册礼毕、焚祝及册
  ○一
  灵柩前仪仗。内使女乐三十二人、并花旛雪柳女队子二十八人、女将军二十四人
  ○一
  灵柩至坟园、奉安御祭一坛。 【 遣护丧内官行礼】 其餘各祭俱同前○一坟园及各坛路祭、并
  灵柩顿歇处所、行工部预為搭盖席殿。其輓歌执翣人等、该用孝巾孝带、俱工部转行
  内府该衙门製造
  嘉靖二十九年未封
  皇妃丧礼
  丧闻、赐封号。輟朝一日
  御祭一坛、皇妃以下各祭一坛 【 俱遣内官行礼。光禄寺备祭】
  ○翰林院撰册文祝文壙誌文
  ○择日行焚黄礼
  ○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每次
  御祭一坛、皇妃共祭一坛
  ○开塋域祀
  后土、及辞灵祭祀坛数、与初丧同。 【 俱遣内官行礼】 发引以后、合行事宜同前 【 凡未封
  ○妃丧葬礼仪、隆杀不等。俱礼部开坐、题请施行】
  皇太子
  洪武二十五年
  懿文太子丧礼
  皇帝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在内文武百官、即日於公署斋宿。翌日、素服入临
  文华殿。给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诣
  春和门会哭。明日素服行奉慰礼。其当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絰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乐、至复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百官闻丧易服、於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
  嘉靖二十八年
  庄敬太子丧礼
  一闻丧第四日成服。
  皇上遣祭一坛、母妃祭一坛、裕王、景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内官内使共祭一坛、东宫六局官共祭一坛
  ○一文武百官自闻丧次日為始、具素服乌纱帽黑角带、于本衙门宿歇。至第四日早、具齐衰服不杖、赴南城
  明德宫、候大殮毕、举哀行四拜礼。仍共举祭一坛
  ○一每七、百日、皇上遣祭一坛、母妃祭一坛、裕王、景王共祭一坛
  ○一自闻丧次日為始、輟朝不鸣鐘鼓、十日止
  ○一闻丧第五日、百官具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诣
  西角门行奉慰礼。退易布裹纱帽絰带麻履、于各衙门办事。通前成服日為始、十二日而除。在京军民人等、各素服十二日而除。禁屠宰五日。听选办事官吏监生僧道耆老人等、俱于成服日、赴顺天府举哀行四拜礼。官具衰服、监生人等具素服
  ○一翰林院撰祭文。光禄寺办祭物
  ○一各王府、直隶各布政司等处、礼部请敕差官讣告
  ○一
  诸王、及世子、王妃、郡王以下、闻讣次日、具素冠服举哀行四拜礼。毕、服十二日而除
  ○一在外文武官员人等闻讣次日、各具衰服举哀行四拜礼、毕。易素冠服絰带麻履、十二日而除。其各王府、及天下文武衙门、俱免进香
  ○一謚册。先期题请
  钦定大臣二员充正副使。行翰林院拟请謚号、撰謚册文、謚宝文、壙誌文、祭告文。并各该衙门造办謚册謚宝壙誌。钦天监择吉。先期一日、遣大臣告于太庙寝。内侍官设节册宝案于皇太子灵柩前。至日早、鸿臚寺设节册宝案于奉天门稍东。百官青衣黑角带侍班。正副使各就拜位。候序班举节册案至丹墀中道置定。鸣赞赞行五拜三叩头礼。毕、序班举案、正副使后随、由
  左顺中门至明德宫。内侍预设素羞于皇太子灵柩前。正副使捧节册宝置于案。就位上香。赞宣册宝。太常寺堂上官立宣讫、复置于案。赞礼毕。正副使捧节复命。次日敕諭礼部、以赐謚颁示天下、照例差官齎捧○一安葬。先期择地择日、遣工部堂上官祭告啟土
  ○一发引。先期
  命大臣一员护丧、一员题主。各衙门堂上官、题请各一员、照例率领所□□丧。钦天监差官二员前去候时。工部搭盖各处席殿。前一日起、禁屠宰三日。遣官一员、以葬期告于太庙寝。内命妇告于孝烈皇后几筵。及遣官祭告经过各门桥。司礼监锦衣卫官提督执事者、设灵舆謚册宝舆、并真亭仪仗于明德宫门外。设方相冥器于北安门外以俟。是晚、皇上遣祭一坛、母妃祭一坛、皇妃共祭一坛、裕王、景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 【 俱遣内官行礼】 至日、文武百官布裹纱帽素服絰带麻履、候于北安门外、步送至西直门外、祭毕即回。其分送入山官员、俱免辞庙、步送出西直门、骑送至坟所。还日朝见。 【 护丧官并各执事冠服同】 啟奠、遣奠、灵舆至坟所、皇上皆遣祭一坛。 【 护丧官行礼】 路祭、文武官等衙门共祭一坛、皇亲駙马共祭一坛。 【 俱西直门外席殿行礼】 祭毕而回。其护丧官并坟所执事官、待葬毕回。凡回还官员、俱易乌纱帽青衣黑角带。次日以后常服办事
  ○一下葬、皇上遣祭一坛。
  母妃以下祭同前。 【 俱内侍官於将葬时行礼】 葬毕、行赠礼如仪。掩壙后、皇上遣祭一坛。 【 俱护丧官行礼】 掩壙毕、题主官题
  主。讫、护丧官献酒。赞读祝礼毕。安神、皇上遣祭一坛。葬毕、祀
  后土、遣工部堂上官行礼
  ○一百日、期年、每次
  皇上遣祭一坛。
  母妃以下祭同前隆庆元年加謚
  宪怀太子、靖悼王仪 【 蓬莱太和二公主追封同】 前期一日、鸿臚寺官设节案、内侍官设册舆
  并香亭於皇极门东。是日早、遣官以册謚告
  奉先殿。
  上具素翼善冠麻布袍腰絰、亲告
  世宗肃皇帝几筵。各用祝文祭品如常仪。至期、上仍具前冠服御皇极门。百官俱照常乌纱帽素服黑角带、入班行叩头礼毕、左右侍班。遣官就拜位。序班举节案置於中。赞五拜三叩头礼。毕序班举节、内侍官举册舆香亭俱由左阶降。
  【 公主册由右】 鸿臚寺奏礼毕。
  上还。锦衣卫官校接节册舆香亭、由
  午门等左门出。 【 公主册由右】
  遣官随行至坟园行礼。太常寺先於坟园陈设祭品如常仪。鸿臚寺设节案于享殿内正中、册案二於左右、设香案于节案前。内侍官设主案二於殿东、置净水刷子粉盏肇砚盥盆帨巾等物。候节册舆至坟园、由中门进至享殿前。捧节册官捧由殿中门入、各置於案。导引官引遣官至香案前上香。赞宣册。宣册官取
  宪怀太子册立宣讫、仍置于案。赞宣册。宣册官取
  靖悼王册立宣讫、仍置于案。执事官随举主案于香亭前稍东、西向。题主官进至主案前东立、西向。内侍官二员分诣神床前跪啟、谨请
  宪怀太子神主敬用奉题。谨请
  靖悼王神主敬用奉题。内侍官各盥手捧主、安于案上、洗磨旧字、别涂以粉。中书官重写。题主官盥手各奉题。讫、内侍官奉主各安于神座、跪啟谨请
  宪怀太子神灵上神主、谨请
  靖悼王神灵上神主。内赞赞遣官奠献读祝行礼如常仪。礼毕、内侍官啟柜覆
  主、奉安于神座。讫、次日遣官持节复命
  亲王【世子世孙附】
  丧闻、上輟朝三日。礼部奏差官掌行丧祭礼。翰林院撰祭文謚册文壙誌文。工部造铭旌。差官造坟。 【 又钦天监取官一员前去卜葬】 国子监取监生 【 八名】 报讣各王府。
  御祭一坛、 【 牲用牛犊羊豕、餘祭止用羊豕】
  太皇太后、皇太后、东宫各一坛、在京文武衙门各一坛。七七、下葬、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 【 下葬以前。凡御祭及东宫文武衙门二祭、总差候伯一员行礼、周年以后三御祭、各差行人一员行礼、太皇太后皇太后二祭、遣本府内官行礼】
  其祭物、本布政司转属买办。冥器丧仪、本处各该衙门成造。其初丧、本国内禁屠宰三日、禁音乐嫁娶至葬毕乃至。其封内文武衙门各祭一坛。非封内者不弔祭。发引、在城军民会送。其大小殮、七七、百日、迁柩、祖奠、发引、下葬、题主、虞礼、本府俱自有祭祀。其服制。
  王妃、世子、眾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俱斩衰三年。封内文武官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俱素服五日。
  郡王、眾子、郡君、為兄及伯叔父、服齐衰期年。
  郡王妃、服小功五月
  凡亲王因事革爵、后复原爵者、例遣官祭、仍给葬
  凡世子丧礼。
  闻丧、御祭一坛。
  东宫祭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 【 俱遣本布政司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謚册壙誌文。工部造铭旌。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府。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 【 世子坟价、隆庆三年议革】 转属买办祭物。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
  凡世孙丧礼。
  闻丧、御祭一坛、东宫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布政司造坟安葬、 【 今革】 转属买办祭物
  亲王妃【郡王妃世子世孙妃附】
  丧闻、御祭一坛、太皇太后、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 【 俱遣本府内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壙誌文。工部造铭旌。行布政司委官开壙合葬、 【今准差钦天监官】 及转属买办祭祀品物。 【祭用羊豕】 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府。其冥器丧仪、本处该衙门成造。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御祭一坛。俱造壙祔葬 【 今次妃止一祭、夫人俱革】
  凡亲王革爵其妃未夺封号者、准给祭葬。
  郡王妃丧礼、与
  亲王妃同。惟闻丧无。
  公主祭一坛、郡王继妃次妃丧礼、与正妃同。亲郡王生母追封次妃未葬者、与祭一坛、造壙祔葬 【 嘉靖四十四年议革。万历九年更议 亲郡王生母封次妃者、各与祭一坛、葬革】
  凡世子妃世孙妃丧礼、俱与
  郡王妃同
  公主
  丧闻、上輟朝一日。
  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各祭一坛各公主共祭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壙誌文。户部给斋粮一百石。工部造铭旌神主魂帛棺槨坟壙誌石冥器仪仗。顺天府买办麻布一百疋、及真亭綵卓长明灯油等物。钦天监差官选地择日。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府。孝服花冠等件、内府内官监等衙门成造。其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下葬、輟朝一日。
  上位、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皇亲命妇共一坛、公侯伯都督命妇共一坛、六部等衙门四品以上官命妇共一坛、都指挥指挥命妇共一坛。其啟土、迁柩、祖奠、过门、过桥、掩壙、题主、奉安神主、虞祭、各祭物、俱光禄寺备办
  嘉靖二十三年未封
  公主丧礼
  丧闻、赐封。
  御祭一坛、皇妃共祭一坛、裕王、景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涇简王妃祭一坛。 【 俱用素羞遣内官行礼】 钦天监差官择地、并选出殯等项日期。工部差属官一员造坟享堂等项。破土祀
  后土、遣大臣行礼。发引、御祭一坛、皇妃以下祭同前。 【 俱用素羞遣内官行礼】
  灵柩由东上南门、东上北门、北中门、北安门出、各祭一坛。 【 内官行礼】 西直门祭一坛。 【 太常寺官行礼】
  工部内监官、於坟所安设享堂。合用仪物、俱行
  内府该衙门预行製造。锦衣卫拨旗校摆路、教坊司拨女乐三拨并乐人三百员名、送至坟所。
  灵柩至坟、及下葬、各御祭一坛。 【 用素羞遣内官行礼】 掩土后祀
  后土、并题
  神主安神各祭、 【 俱遣大臣行礼】 百日、周年、二周年、每次
  御祭一坛。
  皇妃以下祭数同前。 【 俱用素羞遣内官行礼】 闻丧下葬、并免輟朝
  郡王【长子附】
  丧闻、上輟朝一日。翰林院撰祭文謚册壙誌文。工部造铭旌。行人司差官掌行丧礼。 【 本处阴阳生一名卜葬】 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府。
  御祭一坛、东宫一坛、在京文武衙门各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三。 【 下葬以前诸祭、总遣行人一员行礼。周年以后、遣布政司官行礼】 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 【 今减半给价】 转属买办祭物。 【祭用羊豕】 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
  郡王及妃、已经奏准袭封、未及册封而故者、给祭葬与已册封同。但免輟朝报讣、并差官行礼。其享爵后复原爵者。与妃夫夺封号者、亦如之。革管府事者、与禄米革三分之一者、比
  郡王例减半。其革爵戴平头巾閒住者、止与祭一坛、发地安葬
  凡长子丧礼。
  闻丧、御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 【 自长子至中尉诸祭、俱遣本府长史等官行礼】 翰林院撰祭文。本布政司造坟安葬、 【 今革】
  转属买办祭祀品物。长子夫人、已经奏准封妃、未及册封而故者、例与妃同
  凡郡王嫡长孙故、与祭三坛。嫡曾长孙故、与祭一坛
  凡郡王丧礼、与
  郡王妃同。惟无壙誌文
  凡镇国将军丧礼、与世孙同
  凡辅国将军丧礼、无周年、除服二祭。餘与镇国将军同 【 镇国将军革爵复冠带者、给祭如辅国将军例】
  凡奉国将军丧礼、无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四祭。餘与辅国将军同
  凡镇国辅国奉国中尉、御祭各一坛。镇辅二中尉、有司造坟安葬。奉国中尉、有司量与造坟 【 造坟今并革】
  凡镇国将军夫人、下至中尉安人、俱御祭一坛、造壙合葬 【 葬革】
  凡将军生母追封夫人者与祭一坛 【 今革】
  凡县主、郡君、县君丧礼、御祭、中宫祭俱一坛、造坟安葬 【 葬革】
  凡乡君丧礼、止
  御祭一坛 【 自王妃至乡君诸祭、俱遣本府内官行礼】
  凡仪宾卹典。嘉靖四十四年议定、系
  亲郡王府者、照例
  赐祭、不给葬价。系将军以下者、祭葬俱革
  ○万历七年更定、亲郡王仪宾祭葬、一体併革
  凡郡王将军中尉郡县主君坟价、嘉靖四十四年议定、俱免给
  ○万历七年更定、郡王坟价量给一半。若系
  帝孙者、照旧全给。其将军以下并免
  凡亲郡王将军等葬、俱世长子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王葬妃、及将军等葬其妻、得亲至坟所看视一次、当日即回
  凡将军病故无嗣者、其葬许弟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妃夫人病故无嗣者、其葬许姪一人送至坟所、当日即回
  凡亲郡主将军受封之后、止许出城祭扫一次、当日即回
  凡宗室庶人、并母妻丧、所在官司、会同该府教授等官、於本处空闲相应地内、造坟安葬 【 今革】
  凡宗室為事送发高墻病故、安葬在彼、其女及婿愿留供祀者、凤阳府月给衣粮三石
  凡王府奏讨坟户。嘉靖三年、准拨附近民人二名看守
  ○万历九年议准、亲王每坟拨给军校五名。
  郡王不许一概滥给
  凡亲王致祭、旧例遣侯伯给敕行。嘉靖四十四年议罢、止差卿寺五品以上官、或礼部司官前去、照行人差至郡王府、给精微批、不必请敕
  ○万历三年议准、各王府奉差官、不许擅為题请宽限、违者罪其辅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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