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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书类

大明会典-御製大明会典序之一

繁体中文】  作者:(明)李东阳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或创业立法。或因时制宜。皆有册籍、以垂久远。其、见於书、若唐虞之世、则有典謨。夏有典则。商有謨言。周之礼制、号称大备。下及汉唐宋、皆有会要。而唐之六典、尤详且悉。我太祖高皇帝、稽古创制、分任六卿。著為诸司职掌。提挈纲领、布列条贯、诚可為亿万年之大法也。顾其為书、作於洪武之中岁。晚年续定者、虽官署名职、间有更易。列圣相承。随时与事、因革损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然岁月既积、簿籍愈繁。分曹列署、或不能遍观尽识。下至遐方僻壤、閭阎草野之民、盖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英宗睿皇帝复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於成。
  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釐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歷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於职、以备一代之制。仍会府部院寺、大小诸司、面相质订。登进於廷。将欲布之天下。未几而  龙驭上宾矣。朕嗣位之四年、為正德已巳。检阅前帙、不能无鲁鱼亥豕之误。复命内阁、重加参校、补正遗闕。又数月而成。仰惟圣祖神宗、鸿猷盛烈、不能尽述。其大而可见者、略在此书。国是所存、治化所著、皆於此乎系。比方励精新政。乙览之餘、特敕司礼监、命工刻梓。俾内而诸司、外而群服、考古者有所依据。建事者有所师法。由是而纲举目张、政成化洽、保斯世於无疆。夫岂曰小补之哉。爰序始末、标之简端、以列於皇考御製之次。亦庶以成先志云尔。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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