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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通考-卷三百十三 物异考十九

繁体中文】  作者:(宋元)马端临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凤凰
  虞舜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韶》,舜乐名。言箫见细乐之备。雄曰凤,雌曰凰,灵鸟也。仪,有容仪。备乐九奏而致凤凰,则馀鸟兽不待九而率舞)。
  汉昭帝始元三年冬十月,凤凰集东海,遣使者祠其处。宣帝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 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邱、淳于。 地节二年四月,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 元康二年三月,以凤凰集,赐天下吏民爵,女子牛酒,鳏寡高年帛。 神爵二年,凤凰集京师,群鸟从者以万数。 四年冬十月,凤凰十一集杜陵。十二月,凤凰集上林。 五凤三年,鸾凤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
  东坡苏氏曰:《黄霸传》言,时凤凰神爵数集郡国,颍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长者,下诏称扬。此可疑也。霸以鶡为神爵,不知颍川之凤以何物为之邪?
  致堂胡氏曰:孝宣之世,诚安且治矣。然方之尧、舜、成、康,可封刑措之俗,无乃尚远有不及乎,凤凰何为而屡至哉?自本始逮黄龙二十五年间,天变则日食、星孛、大雨雹,地变则四十九郡同日震,山崩,坏宗庙,杀人民。以人事论之,赵、盖、杨、韩四良臣无罪而死,元康二年中,子弟杀父兄、妻杀夫者,二百四十二人。魏相以为大故者,不论他年。然则世虽安治,亦多舛逆,不得称太平决矣。凤凰表太平之瑞也,何为而至哉?宣帝继武帝之后,抚养百姓,不兴兵革,亲致康阜,其心自喜,必有窥见微意者,故争言祥瑞以侈耀之。虽然,所谓凤者,非也,何以明之?黄霸以鶡为神爵,而神爵年号非有他异焉,乃为凤凰而名之。然则其时公以鶡为神爵,神爵为凤凰,则凤凰群集,非鶡而何?虽明治安而未及古,正使有凤尚不足贵,况非凤邪?此可破千载之疑而发一笑,为后世自欺之戒也。或曰,汉权归外家,自王凤始,殆天以告尔,然则尤当警惧者也。
  后汉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凤凰集肥城。五月诏曰:"乃者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孙之柔《瑞应图》曰:"鸾鸟者,赤神之精,凤凰之佐。鸡身而毛色赤被五采,鸣中五音。人君进退有度,亲疏有序,则至也。"比,频也),或一郡再见。其赐天下吏民爵及帛有差。"安帝延光三年,新丰上言凤凰集西界亭(今新丰县西原有凤凰原,俗传云:"即此时凤凰所集之处也。")。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县。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凰阳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阴王,不哲之异也。 章帝末,号凤凰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翱翔殿屋,不察也(臣昭曰:"巳论之於《敞传》。")。记者以为其后章帝崩,以为验。按宣帝、明帝时,五色鸟群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徵。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尔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乐叶图徵》说五凤皆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叶图徵》曰:"似凤有四,并为妖:一曰鷫鸘,鸠喙,圆目,身义戴信婴礼膺仁负智,至则旱疫之感也;二曰发明,乌喙,大颈,翼大,身仁,戴智婴义膺信负礼,至则丧之感也;三曰焦明,长喙,疏翼,圆尾,身义戴信婴仁膺智负礼,至则水之感也;四曰幽昌,锐目,小头,大身,细足,胫若鳞叶,身智戴信负礼膺仁,至则旱之感也。"《国语》曰:"周之兴也,鸑鷟鸣岐。"《说文》曰:"五方神鸟,东方曰发明,南方曰焦明,西方曰鷫鸘,北方曰幽昌,中央曰凤凰。")。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阴巳氏。时以为凤凰。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时也(臣昭按:魏朗对策,桓帝时稚入太常、宗正府。朗说见本传注)。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於新城,众鸟随之,时以为凤凰。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众鸟之性,见非常斑驳,好聚观之,至於小爵希见枭者,虣见犹聚。
  魏文帝黄初元年八月,石邑县言凤凰集。
  吴孙权黄武四年,苍梧言凤凰见。 黄龙元年,夏口、武昌并言凤凰见。孙亮建兴二年,有大鸟五见於春申,吴人以为凤凰(详见《羽虫门》。) 孙皓建衡三年,西苑言凤凰集,见明年改元凤凰。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凤凰见凡六。 二年,凤凰六见。 五年,凤凰见於赵国。穆帝升平四年二月,凤凰将九雏见於丰城。十一月,凤凰复见於丰城,群鸟随之。五年,凤凰见於沔北。
  宋文帝元嘉十四年正月戊戌,凤凰二见於都下,众鸟随之,改其地曰凤凰里。
  周武帝天和元年七月,梁州上言,凤凰集枫树,众鸟列侍以万数。
  唐武后长寿三年十一月,陈州上言,苑邱县凤凰集,众鸟数万前后翊从,行列齐整,色别为群。后三日,改元仪凤。
  蜀王建元年,凤凰见万岁县。
  汉刘晟时,凤凰见邕州。
  宋太宗端拱元年八月,有凤凰集广州清远县廨舍柏树,高六尺,众鸟随之,向东北去。 真宗景德元年五月,白州有三凤自南来,入城中,群禽周绕,至万岁寺前,栖百尺木龙树上,身长九尺,高五尺,其文五色,冠如金杯。神宗熙宁七年六月乙,未广州言增城县凤凰见。
  ○鸡祸
  《春秋左氏传》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刘向以为近鸡祸也。时王有爱子子朝,王与宾阴谋欲立之。田於北山,将因兵众杀适子之党,未及而崩。王子争国,王室大乱。其后,宾起诛死,子朝奔楚而败。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断其尾。"
  汉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辂与路同。軨音零。厩名也),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将谓率领其群。距,鸡附足骨,斗时所用刺之)。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 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小畜,主司时,起居人(为人起居之节),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显伏辜,此其验也。或曰,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誓师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受惟妇言是用。"由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廼国家之占,妃后妃象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元帝立,王妃将为后,故是岁未央殿雌鸡化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初元元年,立王妃为后后,以后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明年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化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己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己成也。永光二年,禁薨,子凤嗣侯。元帝崩,成帝遂委政於元舅。王氏之权自凤始,故於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专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颛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后汉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己变,未至於头,而上知之,是将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破坏四方。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而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晋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允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於后贾后诬杀愍怀,此其应也。泰安中,周颺(音起)家雌鸡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颺所灭。鸡祸见颺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乌尧反)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元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后皆应也。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元楚国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隋文帝开皇中,有人上书,言频岁已来,鸡鸣不鼓翅,类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举,肘腋之臣,当为变矣。书奏不省。京房《易飞候》曰:"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害。"其后大臣多被夷灭,诸王废黜,太子幽废。炀帝大业初,天下鸡多夜鸣。京房《易飞候》曰:"鸡夜鸣,急令。"又云:"昏而鸣,百姓有事;人定鸣,多战;夜半鸣,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后,军国多务,用度不足,於是急令暴赋,责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为盗,战争不息,尸骸被野。
  唐武后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鸡化为雄。永昌元年,明州、松州各有雌鸡化为雄。中宗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元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臣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王之岁;斗者,兵象。近鸡祸。 宣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雄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有此异,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懿宗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贱类也。
  宋高宗绍兴初,陈州民蓄鸡忽人言。近鸡祸也。后河南为伪齐所据。时松阳县民家鸡生三足,与《唐志》景龙中鸡祸同占。县治有鸡伏卵,毛生壳外。近鸡祸,亦毛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衢州西安县官塘有物怪,鸡首人身,高丈馀,昼见於野。宁宗庆元三年,饶州垒舍鸡卵出蛇。近鸡孽,亦蛇孽也。徽州婺源县张村民家雌鸡化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鸡伏子,中一雏有三足。
  ○龙蛇之异
  夏孔甲之时,天降二龙,有雌雄,孔甲不能食,未得豢龙氏(豢,养也。榖食曰豢)。陶唐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扰音柔,驯也,能顺养得其嗜欲)於豢龙氏,以事孔甲。孔甲赐其姓曰御龙氏,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享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去。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於夏庭,而言"余,褒之二君也(褒,古国名)"。夏帝卜杀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应劭曰:"漦,抹也。"郑氏曰:"漦音牛齝之齝。"师古曰:"去谓驱逐也,止谓拘留也。去音邱吕反。漦音丑之反。")。於是布币策告之(师古曰:"奠币为礼,读策词而告之也。说者以为策者〈米〉米,盖失之矣。")。龙亡而漦在,乃匮去之(师古曰:"匮,匮也。去,藏也。匮音读。去音邱吕反。")其后夏亡,传匮於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於庭,不可除也。厉王使妇人臝而譟之(应劭曰:"群呼曰譟。"师古曰:"譟音先到反。"),漦化为元鼋(韦昭曰:"元,黑,鼋,晰蜴也,蜇蜴也,似蛇而有足。"师古曰:"鼋似鳖而大,非蛇及蜇蜴。"),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师古曰:"处妾,宫中之童女。")。"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童谣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服虔曰:"檿,檿桑也。"师古曰:"女童谣,闾里之童女为歌谣也。檿,山桑之有点文者也。木弓曰弧。服,盛箭者,即今之步叉也。萁,草似荻而细,织之为服也。檿音一簟反。萁音基。荻音敌。")。"后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僇之(师古曰:"鬻,卖也,音戈六反。")。既去,见处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后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为褒似,幽王见而受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臼,而立褒似、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师古曰:"畎戎即犬戎,亦曰昆夷。")。《诗》曰:"赫赫宗周,褒似灭之(师古曰:"《小雅正月》之诗也。赫赫,盛貌也。宗周,镐京也。灭,灭也,音呼悦反。")。"刘向以为夏后季世,周之幽、厉,皆誖乱逆天(师古曰:"誖,惑也,音布内反。")。"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抹也。檿弧,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谣者,祸将生於女,国以兵寇亡也(师古曰:"因妇以致兵寇也。")。
  《左氏传》鲁庄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子仪代立。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庄公问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泉宫,即泉台),入於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曾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秋,公母薨。公恶之,乃毁泉台。后二年公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於齐。 昭公十九年,龙斗於郑时门之外有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时子产任政,内惠於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汉高祖母媪常息大泽之陂(休息而寝也),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其上。已而娠,遂产高祖。 高祖为亭长,送徒骊山。被酒,夜经泽中,有大蛇当径,乃拔剑斩蛇,蛇分两头(详见《人异门》)。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於兰陵延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龙贵象而困於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京房《易传》曰:"有德将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井出。" 文帝十五年,黄龙见於成纪。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宣帝甘露元年,黄龙见新丰。 成帝鸿嘉元年冬,黄龙见真定。
  后汉光武建武十二年六月,黄龙见东河。 章帝建初五年,有八黄龙见於泉陵(伏侯《古今注》曰:"见零陵泉陵湘水中,相与戏。其二大如马,有角;六枚大如驹,无角。")。 安帝延光元年,九真言黄龙见武功。三年,历城、琅邪言黄龙见。时安帝听谗,免太尉杨震,杨晨自杀。又帝独有一子,以为太子,信谗废之。是皇不中,故有龙孽,时多用佞媚,故以为瑞应。明年正月,东郡又言黄龙二见濮阳。 桓帝建和元年,沛国言黄龙见谯。 元嘉二年,济阴言黄龙见句阳,金城言黄龙见允街。 桓帝即位,有大蛇见德阳殿上,雒阳市令淳于翼曰:"蛇有鳞,甲兵之象也。见於省中,将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诛也。"其后梁冀以逆诛。 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袁山松书》曰:"长可百馀丈。")。裴楷以为夫龙者为帝王瑞,《易》论大人。天凤中,黄山宫有死龙,汉兵诛莽而世祖复兴,此易代之徵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汉(臣昭曰:"夫屈伸跃见,变化无方,非显死之体,横强之畜。《易》况大圣,宾类君道。野王之异,岂桓帝将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众。苟欲附会以同天凤,则帝陟三主,年逾五十,此为迂阔,将恐非徵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时吏傅坚以郡欲上言,内白事以为走卒戏语,不可。太守不听。尝见坚语云:"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间。闻郡,欲以为美,故言。"时史以书帝纪,桓帝时政治衰缺,而所在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又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民讹言生龙语,皆龙孽也。灵帝建宁二年夏,青蛇见御座轩前。张奂上疏言:"陈蕃、窦氏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敦煌实录》曰:"蛇长六尺,夜於御前当轩而见。") 熹平元年甲午,青蛇见御座上。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 五年,沛国言黄龙见谯。光禄大夫桥元问太史令单颺:"此何祥也?"曰:"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天事恒象,此其应也。"内黄殷登默而记之,至四十五年,登尚在,时延康元年,魏王丕嗣位,三月,黄龙见谯,登闻之,曰:"单颺之言,其验兹乎!"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於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废兴之应也。魏土运,青木色,而不胜於金。黄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龙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故高贵乡公卒败於兵。"按刘向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戊戌,黄龙见於邺井中。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龙见职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 二年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 三年,黄龙、青龙俱见顿邱、冠军、阳夏县界井中。四年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 元帝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黄龙见华容县井中。三年二月,龙见职县井中。
  吴孙权黄武元年,鄱阳言黄龙见。 黄龙元年,夏口、武昌并言黄龙见。权即皇帝位,改元。 赤乌五年,海盐言黄龙见。九年,云阳言黄龙见。孙休永安四年九月,布山言白龙见。 五年,始新言黄龙见。 六年,泉陵言黄龙见。又,长沙言青龙见。孙皓天册中,龙乳於长沙人家,啖鸡雏。京房《易传》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后皓降晋。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白龙见凡二。 二年,青龙十见,黄龙九见。 三年,白龙二见弘农渑池。 五年,青龙二见於荥阳,白龙二见於赵国。 六年,白龙二见於东筦。 咸宁二年六月,白龙二见新兴井中,又见武库井中。十一月,白龙二见於梁国。 太康元年,白龙三见於永昌。 二年,白龙二见於济南。五年,白龙见京兆。九年,青龙、黄龙各一见於鲁国。又龙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漦(俟滋反)夏庭,祸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应受嘉祥。"遂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於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瑞,今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屋宇邃密,非龙所处。是后七年,藩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枹罕羌妓產一龙子,色似锦文,常就母乳,遥见神光,少得就视。此亦皇极不建,於是帝竟沦没。
  吕纂末,龙出东厢井中,到其殿前蟠卧,比旦失之。俄又有黑龙升其宫门。咸以为美瑞。或曰:"龙者阴类,出入有时,今而屡见,必有下人谋上之变。"后纂果为吕超所杀。
  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橑(音老)上而人不知,但数年怪府中数失小儿及猪犬之属。后有一蛇夜出,被刃伤不能去,乃觉之,发徒攻击,移时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赐以为帝溺於色之应也。魏代宫人猥多,晋又过之,燕游是湎,此其孽也。《诗》云"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也。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淄有大蛇,长十馀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迳从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天戒若曰,昔汉景王有定倾之功,而不厉节忠慎,以至失职夺功之辱。今齐王冏不悟,虽建兴复之功,而骄陵取祸,此其徵也。 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京房《易传》曰:"蛇见於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国有大忧。"寻有王敦之逆。恭帝元熙元年冬,东方黑龙四登於天。《易传》曰:"冬龙见,天子亡社稷,大人受命。"
  慕容皝时,有黑龙、白龙各一见於龙山,皝率群寮观之,去龙二百步,祭以太牢。二龙交首嬉翔,解角而去。皝大悦,赦其境内,号新宫曰和龙。
  宋高祖微时,行止时见二小龙附翼,樵鱼山泽,同侣或亦观焉。及贵,龙形更大。后伐荻新洲,见大蛇长数丈,射之,伤。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及往觇之,见有童子数人皆著青衣,於榛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王为刘寄奴所射,合散傅之。"帝曰:"王神何不杀之?"答曰:"寄奴王者不死,不可杀也。"帝叱之,皆散,仍收药而反。 文帝发江陵,有黑龙跃负上所乘舟,左右莫不失色,上谓王昙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命,吾何德以堪之。"至都,群臣劝进,即位。
  齐东昏侯永元三年七月丙辰,龙斗於建康淮,激水五里。
  梁武帝天监二年,北梁州潭中有龙斗,愤雾数里。龙蛇之孽。《洪范五行传》曰:"龙,兽之难害者也。天之类,君之象。天气害,君道伤,则龙亦害。斗者兵革之象也。"京房《易飞候》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是时帝初即位,而有陈伯之、刘季连之乱,国内危惧。普通五年六月,龙斗於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折开数十丈。与天监二年同占。经建陵而树木折者,国有兵革之祸,园陵残毁之象。时帝专以讲论为务,不崇耕战,将轻而卒惰。君道既伤,故有龙斗之应。帝殊不悟。至太清元年,黎州水中又有龙斗,波浪涌起,云雾四合,而见白龙南走,黑龙随之。其年,侯景以兵来降,帝纳之而无备,国人皆惧。俄而难作,帝以忧崩。 犬同十年夏,有龙夜因雷而堕延陵人家井中。明旦视之,大如驴。将以戟刺之,俄见庭中及室中各有大蛇,如数百斛船,家人奔走。《洪范五行传》曰:"龙,阳类,贵象也。上则在天,下则在地,不当见庶人邑里室家。井中,幽深之象也,诸侯且有幽执之祸,皇不建之咎也。"后侯景反,果幽杀简文於酒库,宗室王侯皆幽死。 中大同元年,有大蛇斗曲阿县建陵隧中,其一被伤奔走。 元帝承圣二年,有两龙见湘州西江。 三年三月,主衣库见黑蛇长丈许,数十小蛇随之,举头高丈馀南望,俄失所在。帝又与宫人幸元洲苑,复见大蛇盘屈如前,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千万钱镇於蛇处以厌之,因谋法会,赦囚徒,振穷乏,退居栖心省。又蛇从屋坠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龙光殿上所御肩舆复见小蛇萦屈舆中,以头驾夹膝前金龙头上,见人走去,逐之不及。城壕中龙腾出,焕烂五色,竦跃入云,六七小龙相随飞去。群鱼腾跃,坠死於陆道。龙处为窟若数百斛。旧大城上常有紫气,至时稍复消歇。先时有二龙自南郡城西升天,百姓聚观,五采分明。江陵故老窃相泣曰:"昔年龙出建康淮,而天下大乱,今复有焉,祸至无日矣。"帝闻而恶之,逾年遘祸。
  陈武帝讨侯景,军顿西昌,有龙见水滨,高五丈,五尺鲜曜,军人观者数万人。永定三年正月丁酉夜,大雪,及旦,太极殿前有龙迹现。宣帝太建十一年正月,龙见南兖州池中。与梁大同十年同占。未几,后主嗣位,荒淫至於亡国为俘。后主末年,有青龙出建阳门,井涌雾。又见大蛇地中分,首尾各走。
  东魏孝静帝太平二年,龙见并州人家井中。武定元年,有大蛇见虎牢城。时高仲密以虎牢叛附西魏,神武为西兵所窘。
  北齐文宣天保九年,有龙长七八丈,见齐州大堂。占同大同十年。明帝崩,太子殷立,常山王演废而害之。武成河清元年,龙见济州浴堂中。占同天保九年。二年,齐州上言,济河水口见八龙升天。 后主天统四年,贵乡人伐枯桑,得一黄龙,折脚,死於孔中。齐称木德。龙,君象。木枯龙死,不祥之甚。其年武帝崩。 武平三年,龙见邯郸井中,其气五色属天。又见汲郡佛寺涸井中。占同河清元年。后主竟降周,后被诛。七年,并州招远楼下有赤蛇与黑蛇斗,数日,赤蛇死。赤,齐尚色。黑,周尚色。斗死,灭亡之象也。后主任用邪佞,与周师连兵於晋州之下,委军於孽臣高阿郍肱,竟起敌人,皇不建之咎也。后主遂为周师所虏。
  琅琊王俨坏北宫中白马浮图,石赵时澄公所建。见白蛇长数丈,回旋失所在。时俨专诛失中之咎也。见变不知戒,以及於难。
  后周武帝建德五年,黑龙坠於亳州而死。龙,君之象。黑,周所尚色。坠死,不祥。后二岁,帝崩,太子立。静帝大象元年,有黑龙与赤龙斗於汴州水侧,黑龙死。次年,宣帝崩,静帝立,禅於隋。
  隋文帝仁寿四年,龙见代州总管府井中。其龙或变为铁马甲士弯弓上射之象。变为铁马,近马祸也。弯弓上射,又近射妖。诸侯将有兵革之变,致幽囚也。后汉王谅坐反诛。
  唐太宗贞观八年七月,陇右大蛇屡见。蛇,女子之象。大者,有所象也。又汾州青龙白龙见。白龙吐物在空中,光明如火,堕地地陷,掘之得元金,广尺,长七寸。高宗显庆二年五月庚寅,有五龙见於岐州之皇后泉。 睿宗先天二年六月,京师朝堂砖下有大蛇出,长丈馀,有大虾蟆如盘,而目赤如火,相与斗,俄而蛇入於大树,虾蟆入於草。蛇、虾蟆,皆阴类;朝堂出,非其所也。 元宗开元四年六月,彬州马岭山下有白蛇与黑蛇斗,白蛇长六七尺,吞黑蛇入腹,口眼血流,黑蛇长丈馀,头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宝中,洛阳有巨蛇,高丈馀,长百尺,出芒山下,胡僧无畏见之曰:"此欲决水潴洛城。"即以天竺法咒之,数日蛇死。 十四载七月,有二龙斗於南阳城西。《易坤》:"上六,龙战于野。"《文言》曰:"阴疑于阳必战。"肃宗至德元载八月朔,成都丈人庙有肉角蛇见。 二载三月,有蛇斗於南阳门之外,一蛇死,一蛇上城。 德宗建中二年夏,赵州宁晋县沙河北有棠树甚茂,民祠之为神。有蛇数百千自东西来,趋北岸者聚棠树下,为二积,留南岸者为一积,俄有径寸龟三,绕行,积蛇尽死,而后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图其事,奉三龟来献。 四年九月戊寅,有龙见於汝州城壕。龙,大人象,其潜也渊,其飞也天。城壕,失其所也。 贞元十八年八月,沧州言白龙见。贞元末,资州得龙丈馀,西川节度使韦皋匣而献之,百姓纵观,三日,为烟所薰而死。 宪宗元和十年四月,滑州言青龙见於新开河。 文宗太和二年六月丁丑,西北有龙斗。 三年,成都门外有龙与牛斗。 开成元年,宫中有众蛇相与斗。 僖宗乾符三年三月,奉天镇上言,金龙昼见,自河升天。 光启二年冬,鄜州洛交有蛇见於县署,复见於州署。蛇,冬则蛰。《易》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昭宗光化三年九月,杭州有龙斗於浙江,水溢,坏民庐舍。占同天宝十四载。
  蜀王建元年,万岁县黄龙见。 武定三年八月,有龙五十见旬阳水中。永平二年十二月,黄龙见富义江。又见大昌池。
  宋太祖从周世祖征淮南,战於江亭,有龙自水中向太祖奋跃。识者惊异,以为出潜之兆。 乾德五年,京师雨,有黑龙见尾於云际,自西北趋东南。占主大水。明年,州府二十四水,坏田庐。 六年四月,单州单父县民王姓家龙起井中,暴风雨漂庐舍,失族属,及坏旧镇廨舍三百五十馀区,大木皆拔。 开宝七年六月,隶州有火自空坠於城北门楼,有物抱东柱,如龙,金色,足三尺许,其气甚腥。旦视之,壁上有烟痕,爪迹三十六。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五月,白龙见宁州要册龙庙池中,长数十丈,东向吐青白云,见者千馀人。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八月,青蛇出无为军廨,长数尺许。 三年,内侍任文庆奉诏於茅山设醮,祷郭真人池,取双龙以归。长二寸许,鳞极细,腹如玳瑁,置手中,仰覆无惧,中路风雨失一。五月,内出以示近臣,令文庆送还茅山。至华阳宫,投池中,俄於岸侧树上观二龙,一乃放还者,一乃所失者。 六年五月,迎奉圣祖至榖熟县,於圣祖舟中幢节上得小龙二,如茅山池中,畜於禁中。己巳方午,忽失一,守者求之不获。是夜,闻雷声,有光如火照净阁。翼日,失者复至。即遣使送还茅山。六月,赵州言:"圣像玉石舟度河之石桥,时河水浅涩,有黑龙鼓浪进舟,凡历二滩悉然。舟既度,河流复故。"诏遣官即其所致祭。上清宫先天节道场香奁中获小龙,背有金彩三道,尾有翠文寸馀。八月,建昌军部民家麻姑山仙都观设醮。己巳五鼓,有龙出玉皇殿西北醮坛下,升中天,迥视,长数尺,金色,隐隐有雷声,闻数里。 神宗熙宁二年,建州民杨纬言:"元年三月,大雷雨,所居之处,有黄龙见,下获一木,如龙而形未具。七月,雷雨如初,复有龙飞其上。及霁,木龙尾、翼、足皆具,归合旧木,宛然一体。"图象以进。 徽宗宣和元年夏,雨连昼夜凡数日。及霁,开封县前茶肆中有异物如犬大,蹲踞卧榻下。细视之,身仅六七尺,色苍黑,其首类驴,两颊作鱼颔而色正绿,顶有角,生极长,於其际始分两歧,声如牛鸣,与世所绘龙无异。茶肆近军器作坊,兵卒来观,共杀食之。已而京城大水。讹言龙复仇云。 高宗绍兴初,朱胜非出守江州,过梁山,龙入其舟,才长数寸,赤背绿腹,白尾黑爪甲,有声,目有光。近龙孽也。时行都柴垛桥旌忠庙有三蛇出没庭庑,大者盈尺,方鳞金色,首脊有金钱,遇霁,或变化数百於蕉卉间。庙徒而蛇孽亦绝。 五年,金虏令山有二龙死,冷气腥焰袭人。其一无角,其一额有深穴如斧凿痕。虏酋吴乞买欲截其首,或言不祥乃止。吴乞买卒以是岁死。 七年五月乙酉,汴京有龙撼宣德门,灭"宣德"二字。刘豫亟命葺之。君,龙象也。宣德,帝居也,非豫所宜僭。撼,灭亡象也。是岁,伪齐亡。八年夏,金虏熙州乐水有苍龙见,明曰为黄龙,以爪擎婴儿为戏者三日,有帝者服,乘白马,六蟾蜍在其前。是岁,虏伐蒙,为蒙所败,此龙孽之尤异者也。 十一年四月,潭州衡山县西北净居岩,有蛇长二丈,身圆数尺,黑色而方文,震死,山水大至。先是,山气遇夜辄昏昧,蛇毙而夜色始明。 十六年,温州平阳县古刹老松有巢蛇食鹳鹘,击蛇,蛇分三。时黄岩县蛇孽亦如之。二十五年六月,江州湖口县有赤龙横水中如山,风浪大作,寒气肃然,覆舟数十艘,士卒溺者数百人。 三十年春,抚州宜黄县有大蛇见於丞治,长二丈。捕之,纵数里外,俄复至者数四。京房《易传》曰:"蛇见於邑,三年有大兵。" 孝宗乾道五年七月乙亥,隆兴府武宁县龙斗於西北,大雨,俄顷迅雷起东南,二龙奔逃,坠珠如轮,其地复塘村,牧童得之。是邑境连岁有水灾。《易》、《坤》:"上六,龙战于野。"《文言》曰:"阴疑于阳必战。"与《唐志》天宝十四载同占。《春秋》书龙斗于有渊,亦水祥也。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辛酉,饶州紫枢坊二犬共搏一蛇,俄顷三者俱毙亦蛇。孽也。
  ○鱼异
  周武王伐纣至孟津,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象与周之家也),武王俯取以祭。
  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时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於临桃(长安军至屯留而谋反,乃赐死,杀其兵,迁其民)。明年有嫪毒之诛。鱼阴类,民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其君令为逆行也。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终用危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三十七年,东巡,并海上,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
  汉宣帝神爵元年,幸河东,祠后土。东济大河,天气清净,神鱼舞河。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於信都,长五寸以下。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后汉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馀。明年,中山王畅、任城王博并薨(京房《易传》曰:"海出巨鱼,邪人进,贤人疏。"臣昭谓此占符灵帝之世,巨鱼之出,岂为二王之妖也!)。
  魏齐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鱼集於武库屋上。此鱼孽也。王肃曰:"鱼生於水,而亢於屋,介鳞之物,失所其也。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后果有东关之败。干宝以为高贵乡公兵祸之应。二说皆与班固旨同。
  晋武帝太康中,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干宝以为:"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兵类也。鱼极阴,屋上太阳,鱼见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至惠帝初,诛杨骏,废太后,矢交馆阁。元康末,贾后谤杀太子,寻亦诛废。十年之间,母后之难再兴,是其应也。自是祸乱构矣。京房《易传》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
  梁武帝大同十年,帝幸朱方,至四壍中,及元武湖,鱼皆骧首见於上,若望乘舆者。帝入宫而没。《洪范五行传》:"鱼阴类也,下人象。又有鳞甲,兵之应。"下人将举兵围宫,而睥睨乘舆之象。其后果有侯景之乱。
  后周静帝大象元年六月,阳武有鲤鱼乘空而斗,犹臣下兴起,小人从之而斗也。明年帝崩,国失政。尉迥起兵相州,高祖遣兵击败之。
  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大兴城西南四里有袁村,设佛会。有老翁,皓首,白裙襦衣,来食而去。众莫识,追而观之,行二里许,不复见。但有一陂,中有白鱼,长丈馀,小鱼从者无数。人争射之,或弓折弦断。后竟中之,剖其腹,得粳饭,始知此鱼向老翁也。后数日,漕渠暴溢,射人皆溺死。炀帝大业十二年,淮阳郡驱人入子城,凿断罗郎郭。至女垣之下,有穴,其中得鲤鱼,长七尺馀。昔魏嘉平四年,鱼集武库屋上。王肃以为鱼生於水,而亢於屋,水之物失其所也。边将殆有弃甲之变。后果有东关之败。是时,长白山贼,寇掠河南,月馀,贼至城下。郡兵拒之,反为所败,男女死者万馀人。
  唐武后如意中,济源路敬淳家水碾柱将坏,易之为薪,中有鲇鱼长尺馀,犹生。近鱼孽也。 中宗神龙中,渭水有虾蟆大如鼎,里人聚观,数日而失。岁大水。 元宗开元四年,安南都护府江中有大蛇,首尾横出两岸,经日而腐,寸寸自断。数日,江鱼尽死,蔽江而下,十十五五相附著,江水臭。 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昼,有鱼长尺馀,坠於郓州市,良久乃死。鱼失水而坠於市,败灭之象也。 文宗开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鱼长六丈,自海入淮,至豪州招义,民杀之。近鱼孽也。僖宗乾符六年,犯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平陆界。鱼民,象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也。 光启二年,扬州雨鱼。占如元和十四年。
  宋太宗至道元年十二月,广州大鱼击海水而出。鱼死,长六丈三尺,高丈馀 。徽宗政和二年,内出鱼,纯赤色,蔡京等乞付史馆,拜表称贺。 七年夏中,有二鱼落殿中省厅屋上。 高宗建炎初,越州应天寺有石眼,才方数寸,深不可探,旧号"鳗井",有鱼如鳗,有鳞有耳,尾有刃迹。每鳗出,则郡有水旱厉疫。近鱼孽也 。绍兴十八年,漳州漳浦县崇照盐场海岸连有巨鱼,高数丈,旁海人割取肉数百车,至剜目乃觉,转鬣而旁舰皆覆。又鱼人获鱼,长二丈馀,重数千斤,剖之,腹横人骼,肤髪如生。京房《易传》曰:"海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二十年四月,秀州海盐县海洋有巨鳅,群鰕从之,声如讴歌。抵岸偃沙上,犹扬佅拨刺,其高齐县门楼,其长百丈。县民脔肉,转鬣压死十数人。颔骨长二丈五尺,与前孽同占。 孝宗乾道六年,行都北关有鲇鱼,色黑,腹下出人手於两旁,各具五指。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鼋走沙拥舟,身广长皆丈馀,升舟,以首足压重舰没水。 晁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钱塘龙山江岸有大鱼如象,随潮汐复逝。 十六年六月甲辰,钱塘旁江居民得鱼,备五色,鲫首鲤身。民诡言梦得鱼,觉而在手犹跃。事闻,有司令纵之。 宁宗庆元三年二月,饶州景德镇鱼人得鱼,頳尾鲤鳞而首异常鱼。镇之老人言其不祥,绍兴二年尝出,后为水灾。盖是岁五月,镇果大水,皆鱼孽也。嘉定十七年,海坏畿县盐官地数十里。先是,有巨鱼横海岸,民脔食之,海患凡六年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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