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汉旧仪卷下
【繁体中文】 作者:(汉)卫宏撰(清)孙星衍辑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中宫及号位
皇后称中宫。
婕妤见,大长秋称「皇后為婕妤下舆」,坐称「起」,礼比丞相。娙娥见,女御长称「谢」,案:汉书戾太子传如淳注引作「皇后见娙娥以下,长御称谢」。礼比将军、御史大夫。案:史记外戚世家索隐引作「娙娥秩比将军、御史大夫」。昭仪见,称「谢」,比中二千石。贵人见,称「皇后詔曰可」,礼比二千石。美人无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庐监,宦者。女御长如侍中。案: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引作「有女长御,比侍中(官)」。〔一〕戾太子传注引作「女长御比侍中」,在「皇后见娙娥」上。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贵人,皆至十数。美人比待詔,无数,元帝、成帝皆至千人。〔二〕
侍中左右近臣见皇后,如见帝。见婕妤,案:「帝见」二字从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补。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引无「见」字。〔三〕行则对壁,坐则伏茵。案:北堂书钞引作「守茵」。〔四〕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舆以行。案:艺文类聚后妃部引,与下二条相连。
皇后玉璽,文与帝同。皇后玉璽,金螭虎纽。一本无此条。案:下「玉璽」本作「之璽」,从初学记中宫部引改。太平御览皇亲部引「虎纽」作「武纽」。〔五〕注疑后人所加。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繅三盆茧,案:「盆」字本作「瓮」,从艺文类聚后妃部引改。示群臣妾从。案:「示」字从艺文类聚引补。春桑生而皇后亲桑,於苑中蚕室,养蚕千薄以上。案:艺文类聚引「薄」作「箔」。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於茧观,案:艺文类聚引作「献茧於馆」。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皇后亲蚕,〔还〕献茧」。〔六〕皆赐从采桑者乐。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布帛部引俱无「以」字。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案:「后」下「得」字,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间」,「巾絮」服用部引作「絮巾」。置蚕官令、丞,案:文选报任少卿书注引作「蚕室,置蚕官也」。〔七〕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案:后汉书陈忠传注引「少府若庐〔狱〕有蚕室」,疑此注文。〔八〕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案:北堂书钞礼仪部引作「以金万斤」。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繒帛,夫增秩。
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鐶,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引作「宫人御幸赐银环」。北堂书钞仪饰部引「环」上有「指」字。令书得环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
宫人择官婢年八岁以上,〔九〕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皇太子黄金印,龟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礼如师。亡新更為太子师,中庶子五人,职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捐,如中黄门,案: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集解引作「天子有中捐,如黄门」。皆宦者。
门大夫比郎将。
洗马职如謁者,十六人,选郎中补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无员,多至四百人。案:与续汉志不合。又补注「太子舍人」引汉官曰「十三人」,此当有讹。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仓狱。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僕,秩千石,主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无员。亡新改為中翼子。
卫率,秩比千石。案:汉官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卫率主门卫,秩千石」。丞一人,主门卫。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案:汉书叙传注引作「主徼巡宫中」。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长〔三〕不会輒斥。〔一0〕官奴择给书计,案:汉书鲍宣传臣瓚注引无「择」字。从侍中以下為仓头,案:鲍宣传注引「以」作「已」,「仓」作「苍」。青幘,与百官从事从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择年八岁以上衣绿曰宦人,案:「宦人」当作「宫人」。外戚传注引「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非天子掖庭中也」。疑此注文。不得出省门。置都监。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给使尚书。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赎,钱千万,免為庶人。宫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传言曰作者,歌传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长。宦者及郎署长各顾门户,择官奴赤幘,部领作者,扫除曰正。歌传取於雒阳,古周时传呼声法。
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騊駼厩、路軨厩、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作「輅軨」,在「骑马」下,又引皆无「厩」字。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中黄门駙马、犬宛马、案:「马」字从文选赭白马赋注引补。汗血马、乾河马、天马、果下马。果下马,高三尺,驾輦。大宛、汗血马皆高七尺。乾河马,华山神马种也。
长安城方六十里,案:史记吕太后本纪索隐、续汉志补注引皆作「方六十三里」。又史记高祖本纪索隐引「高祖六年,更名咸阳曰长安」,疑此注文。经纬各十五里,案:续汉志补注引「各」下有「长」字。十二城门,积九百七十三顷,百二十亭。案:三辅黄图一引作「长安城中,经纬各长三十二里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顷,八街九陌,三宫九府,三庙,十二门,九市,十六桥。地皆黑壤」。〔一一〕文与此异。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案:续汉志补注引无「方六十里」四字。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案:初学记中宫部引作「皇后、太后」。各食四十县,案:初学记、艺文类聚后妃部、太平御览皇亲部两引俱作「三十县」。曰汤沐邑。
帝子為王。王国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僕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汉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调除。国中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太守、〔一二〕相置长史,中尉及内史令置丞一人,案:「令」当作「各」。皆六百石。成帝时,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相、中尉争权,与王递相奏,常不和。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
王子為侯。案:四字从汉书武帝纪如淳注、文选六代论注引并為一条。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献于汉庙,案:武帝纪注、文选注、三辅黄图五引无「献」字。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祠曰饮酎,案:三辅黄图引注云:「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谓之酎金。」饮酎受金,小不如斤两,色恶,王夺户,案:武帝纪注、文选注、三辅黄图引作「王削县」。侯免国。
汉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岁而以為卫士,案: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无「而以」二字。一岁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处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案:通典职官引无「行船」二字。
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掌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庶民,案:「庶」字从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补。又「老衰」作「衰老」。就田里。民应令选為亭长。
亭长课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剑,甲鎧。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作「五兵,言弩,戟,刀,鉤,鎧也」。〔一三〕
鼓武吏案: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仪「鼓」下无「武」字。赤幘大冠,行縢,带剑佩刀,持盾被甲,设矛戟,习射。
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閒案:史记留侯世家索隐引作「邮人居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盗。亭长持三尺板以核贼,索绳以收执盗。
旧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领平锁署。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案:汉书陈涉传晋灼注引两「吏」字俱作「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
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县长黄綬,皆大冠。亡新命长為宰,皆小冠,号曰夫子。亡新时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詔狱。府,河南府也。邓展曰:旧洛阳有两狱。案:注引邓展,非本文。
建始二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十二万户以上為大郡太守,小郡守迁补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為万骑太守,月奉二万。绥和元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旧制:令六百石以上,尚书调;拜迁四百石长相至二百石,丞相调;除中都官百石,大鸿臚调;郡国百石,二千石调。哀帝时长相皆黑綬。亡新吏黑綬,有罪先请,与廉吏同。
内郡為县,三边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為邑。
算民,案:后汉书皇后纪注引「八月初為算赋,故曰算民」。疑此注文。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案:「二十钱」三字从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补。高帝纪如淳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引作「出口钱,人二十,以供天子」。〔一四〕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案:高帝纪注、光武纪注引作「至武帝时,又口加三钱,以补车骑马」。旧本「马」下本有「埔税」二字,是后人因光武纪注误加,今删。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案:「出」字从高帝纪如淳注、光武纪注引补。人百二十為一算,以给车马。案:高帝纪如淳注引為「治库兵车马」。民田租蒭槀,案:「租」本作「积」,从文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注引改。以给经用,备凶年。山泽鱼盐市税,以给私用。
汉旧制,天下郡国凡百六,邑侯国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镐池、牟首诸池,取鱼鱉,给祠祀。用鱼鱉千枚以上,餘给太官。案:「上林苑」以下,当别為一条。
上林苑中,广长三百里,置令、丞、左右尉。案:「广长」以下十一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初学记居处部引「尉」上有「中部」二字。三辅黄图四引作「有令有尉,禽兽簿记其名数」。百五十亭苑,案:此句从初学记引补。苑中养百兽。案:「苑中」二字从三辅黄图引补。〔一五〕又「养」上本有「以」字,从两书引删。禽鹿尝祭祠祀,宾客用鹿千枚,麕兔无数。次飞具繒缴案:汉书元帝纪如淳注引「繒」作「矰」。以射鳧鴈,应给祭祀置酒,每射收得万头以上,给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遇秋冬射猎,案:「遇」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又引下有「苑中」二字。取禽兽无数实其中。离宫观七十所,案:太平御览、白帖三十八引无「观」字。皆容千乘万骑。
武帝时,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贫民貲不满五千案:太平御览居处部引「五千」作「五十万」。徒置苑中养鹿。因收抚鹿矢,人日五钱,到元帝时七十亿万,以给军击西域。
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為君,次仲、叔、季為卿大夫,支属案:本此下有「為庶于,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支属」共三十七字,复衍也,今删。〔一六〕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案:本无「长」字,从上复出者添。去世卿大夫士。
汉承秦爵二十等,以赐天下。爵者,禄位也。
公士,一爵。赐一级為公士,谓為国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赐爵二级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簪褭,三爵。赐爵三级為簪褭。
不更,四爵。赐爵四级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大夫,五爵。赐五级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领」下有「他」字。
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公乘,八爵。赐爵八级為公乘,与国君同车。
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案:「者」字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补。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為禄位,死以為号謚。
左庶长,十爵。
右庶长,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駟车庶长,十七爵。
大庶长,十八爵。
侯,十九爵。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十九「关内侯」。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案:本作「老」,今改。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春,春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罪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男為戍罚作,女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案:此下疑有脱讹。令曰:秦时爵大夫以上,令与亢礼。
五人為伍,伍长一人。十人為什,什长一人。百人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為师,师帅一人。万二千五百人為军,军将一人。以上卿為将军。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邱,四邱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校勘记
〔一〕据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删「官」字。原注「官」作「宫」,属下读,句作「宫长岂此邪」。
〔二〕四库馆臣辑本作「皆且千人」。
〔三〕孔本书钞卷五八、中华书局排印本初学记卷一二「婕妤」上均有「见」字。
〔四〕孔本书钞卷五八作「伏茵」。
〔五〕影宋本御览卷一三五仍作「虎纽」。
〔六〕影宋本御览卷八一九「献」上有「还」字,据补。
〔七〕胡刻本文选注引作「卫宏汉仪以為置蚕宫,今承诸法云」。
〔八〕据后汉书陈忠传注「若卢」下补「狱」字。
〔九〕「官婢」原作「宫婢」,据四库馆臣辑本改。汉书外戚传注即曰:「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事见汉旧仪。」亦可為证。
〔一0〕据四库馆臣辑本补「三」字。
〔一一〕「地皆黑壤」四字系三辅黄图之文,与汉旧仪无涉,孙氏引误。
〔一二〕「太守」系「太传」之误。说见四库馆臣辑本按语。
〔一三〕孔本书钞卷七九作「五兵言弩,盾,刀,鉤,鎧也」。
〔一四〕汉书高帝纪如淳注仅引下文「又令」至「以给车马」二十八字,未及孙案所引十字。下案亦然。
〔一五〕三辅黄图所引与「上林詔狱」相联繫,与此引多异。补「苑中」二字,当依御览卷一九六。
〔一六〕浙江书局本汉旧仪未衍此三十七字,孙氏所据本误。下案亦同。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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