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
【繁体中文】 作者:(战国)司马穰苴 发布:2013年09月0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踰;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踰。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若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
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脩则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章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旂,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
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踰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踰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覩为不善之害也。大善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则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戍兵三年不典,覩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
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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