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战奇法-生战
【繁体中文】 作者:(明)刘基 发布:2013年09月1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①
春秋时,楚子伐郑,晋师救之,与战于敖、鄗之间。晋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故将士懈,卒不可胜。
「注释」
①幸生则死:语出《吴子。治兵第三》。意思是,在对敌作战中,如果存有侥幸偷生的思想,就回畏敌怯战,反被敌所杀。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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