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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类

百战奇法-生战

繁体中文】  作者:(明)刘基   发布:2013年09月1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①
  春秋时,楚子伐郑,晋师救之,与战于敖、鄗之间。晋赵婴齐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故将士懈,卒不可胜。

  「注释」
  ①幸生则死:语出《吴子。治兵第三》。意思是,在对敌作战中,如果存有侥幸偷生的思想,就回畏敌怯战,反被敌所杀。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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