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献经典>> 子部>> 兵家类

兵家类

孙子兵法-火攻篇第十二

繁体中文】  作者:孙子   发布:2013年09月1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