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
【繁体】 作者: 邓小平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中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由(单字替换)直接管不合适。(单字替换)要管(单字替换)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单字替换)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单字替换)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 治体制的问题。我看明年(单字替换)的十三大可以提出这个问题,把关系理顺。现在从(单字替换)的工作来说,重点是端正(单字替换)风,但从全局来说,是加强法制。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从(单字替换)的十一届(每届组织每年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以后就开始抓法制,没有法制不行。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中属于法律范围、社会范围的问题,应当靠加强法制和社会教育来解决。我们要把经验好好总结一下,使这方面工作来一个改善。
(单字替换)管政府怎么管法,也需要总结经验。(单字替换)政分开,从十一届(每届组织每年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以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坚持(单字替换)的领导,问题是(单字替换)善于不善于领导。(单字替换)要善于领导,不能干预太多,应该从(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开始。这样提不会削弱(单字替换)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单字替换)的领导,恐怕是这样一个道理。上次找几位同志谈经济工作的时候,我提到要注意政 治体制改革,包括(单字替换)政分开和下放权力。我想(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书记处的同志,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允许用年把时间搞调查研究,把问题理一理,把主意拿好,然后再下手。政 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 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 治体制的改革。
这半年端正(单字替换)风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不要估计太高,现在还刚刚开始。我们说从今年起狠抓两年,实际上两年以后还要继续干这件事,当然不一定要设专门机构。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单字替换)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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