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之推不言禄》僖公二十四年 左传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3年06月2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驹支不屈于晋》襄公十四年 左传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
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崤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崤志也。岂敢离逖?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注释]
1.苫:(shān)
2.蠲: (juān)
3.踣: (bó)
4.悌: (t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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