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注略:第八卷
【繁体中文】 作者:(清)程穆衡 发布:2013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64.打火做饭
张仲文《白獭髓》:御街中瓦前卖团子者,目为三火下店。世咸以入店作食为打火。
65.柴世宗子孙
柴氏之居沧州,未详厥始。据史,周显德五年,攻契丹东城拔之(今为镇,属河间府)。六年,以瓦桥关为雄州,割容城、归义二县隶之,以益津关为霸州,割文安、大城二县隶之,发滨棣二州丁夫数千,城霸州。则瀛莫沧景之间,其属柴氏也旧矣。余详后注。
66.把火烧天 拨草寻蛇
凡此等,必出博奥异书,今实未详。
67.管营 差拨 一佛出世 天王堂
俱见后注。
68.钱可通神
《韵府》:张延赏判度支,有一冤狱,欲判,忽见案上一帖曰:“奉钱三万贯,乞勿问此。”张怒,收吏讯之。次日,盥洗处又得一帖曰: “奉钱十万贯。”乃叹曰:“钱至十万,通神矣。”
【来源:作者原创】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