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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

水浒传注略:第八卷

繁体中文】  作者:(清)程穆衡   发布:2013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64.打火做饭
  张仲文《白獭髓》:御街中瓦前卖团子者,目为三火下店。世咸以入店作食为打火。
  65.柴世宗子孙
  柴氏之居沧州,未详厥始。据史,周显德五年,攻契丹东城拔之(今为镇,属河间府)。六年,以瓦桥关为雄州,割容城、归义二县隶之,以益津关为霸州,割文安、大城二县隶之,发滨棣二州丁夫数千,城霸州。则瀛莫沧景之间,其属柴氏也旧矣。余详后注。
  66.把火烧天 拨草寻蛇
  凡此等,必出博奥异书,今实未详。
  67.管营 差拨 一佛出世 天王堂
  俱见后注。
  68.钱可通神
  《韵府》:张延赏判度支,有一冤狱,欲判,忽见案上一帖曰:“奉钱三万贯,乞勿问此。”张怒,收吏讯之。次日,盥洗处又得一帖曰: “奉钱十万贯。”乃叹曰:“钱至十万,通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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