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误用集锦:顿号
【以稿换稿 】 作者:佚名 发布:2003年09月01日 阅读: 次
一、顿号误用
顿号表示句内最小的停顿,常用在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但,易出现下列误用现象。
1.约(概)数间误用顿号。
小河对岸三、四里外是浅山,好似细浪微波,线条柔和……(95年)
[点拨]这儿“三、四”是约(概)数,不应有顿号。
2.并列数字之间缺顿号。
这项任务由三四班共同完成。
[点拨]由“共同”可知“三四”并非一个班。不能缺顿号。
3.集合词语间误用顿号。
“高招”期间,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好大专院、校的收费关。
[点拨]“大专院校”是集合词语,已约定俗成,不能断开。另如,“工农兵”“生动感人”“中小学生”“公检法三家”等。
4.不顾内容层次的滥用。
来这儿参加冬令营的有湖南、湖北的中学生、广西、云南的大学生。
[点拨]“中学生、广西”中的顿号应改为逗号。
5.分句之间误用顿号。
今年春季,这个省……改道工程,任务重、工程难、规模大。(97年)
[点拨]此句中的“任务重”“工程难”“规模大”不是句子内部的成分并列,而是三个主谓句的并列,应该用逗号。动宾短语并列时同此,如“他常来这里下棋、品茶、听书”也错。
6.语气词后误用顿号。
花园里的花可多了,什么海棠呀、玫瑰呀、米兰呀……五颜六色,挺吸引人的。
[点拨]名词加了“呀”“啊”“呢”等就成了短句,用逗号而不用顿号。
7.连词前面误用顿号。
参加这次龙舟赛的有永顺花船、辰溪红船、以及沅陵黄船。[点拨]第二个顿号应该为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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