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见术语:全国人大、地方人大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关,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15项职权,其常设机关有21项职权。
地方人大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统称,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对应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关,统称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组织法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有所不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15项职权,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另外省级以及省级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
上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的关系,这是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职权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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