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见术语:人大常委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人大常委会委员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人大常委会主任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召集人、组织者;法律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主任,没有规定人民代表大会设主任,因此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能简称为“人大主任”;同时,法律还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不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称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人大常委会的“一把手”也是不妥的。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是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而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因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也不易简称为“人大办公室”。
人大常委会委员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之一,法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日常称谓中将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之为“常委”也与法无据,法律没有“常委”一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