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见术语:法律体系、法律效力、法律意识、法制观念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法律体系是国家现行法律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相互协调的法律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是指各种法律法规以宪法为基础,具有内在统一的体系。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是指法律法规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有效;时间效力是指法律法规在一定的起止时间内生效;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法规适用于一定的人和社会组织。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态度心理的总和,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公民遵守法律的基本保证,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法制观念是指人们重视和遵守法律的思想意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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