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查”制度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也就是,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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