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该词原是《警察法》规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报告中的“留置”与上述内容指涉有所不同。专家表示,留置的审批权力是特定的,留置措施的期限是确定的,留置的条件也更加明晰。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手机访问网站
综合秘书公众号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