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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以稿换稿 】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8月20日   阅读:

非常多人对“借条”、“欠条”的区别认识模糊,书与“借条”时比较随意,可能会对主张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被称为“民间借贷”,而有别于商业贷款。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或欠条常常扮演者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加区分的相互混用会导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而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贸易、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因此,如果是欠条,债权人还要举证证明,双方是因哪种法律关系产生的欠款。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权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二、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借款时候,借款人应直接写“借条”,不要写“收条”或“欠条”。

第二、大额借贷需要通过银行汇款。

只有 “借条”,没有银行汇款记录,对方不还钱的时候到法院起诉是要面临很大的风险的。现金交付的借贷,法院会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所以,记录下出借的凭证还是非常必要的,而这个最有效的凭证就是银行转帐记录。

第三、如果借钱方已经结婚,借条上最好让对方配偶同时签字,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第四、一定要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有条件的在借条上增加保证人,或者将借款人的房屋、车辆等做一个担保(记住,是需要办理抵押或者质押登记的啊)。

三、规范的借条范本。

借条范本:

借 条

今从贷款人 (身份证号: )处收到其以转账方式借给本人的人民币 (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

月利息为 %,利息每月一日支付。

借款期限为 年(月),于 年 月 日归还。此钱用于 事。

若到期未还清,借款利息从还款到期日开始变更为同期贷款利息X倍。借款人还应承担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花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一切必要支出。

若发生争议,由出借人所在地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日期: 日期: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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