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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运用

常见数字错误写法十二例

以稿换稿 】  作者:佚名   发布:2005年02月01日   阅读:

1.能否写“25000里长征”?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一个定型的词组,不是临时组合,不能写成“25000里长征”。同理,“第三世界国家”不能写成“第3世界国家”,“八国联军”不能写成“8国联军”,“十月革命”不能写成“10月革命”,“路易十六”不能写成“路易16”,“七上八下”不能写成“7上8下”,“五十步笑百步”不能写成“50步笑100步”。

2.能否写“白发3000丈”?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文学作品如果没有特殊需要不必使用阿拉伯数字,重排古籍也不必把汉字数字改写为阿拉伯数字。所以,“白发三千丈”不能写为“白发3000丈”。

3.“099天”的写法对吗?

1997年香港回归,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前有“香港回归倒记时“秘书工作”天”的字幕,曾出现“099天”“098天”等写法。其实,“0”在这里是不必要的。

用“0”占位的数字,一般事先已经有确定的位数。如机关发一定密级的文件,确定数量为150号,便从001号起至150号止,这就需要在个位和十位用“0”占位。这样的编号都要读出“0”来,如“lnglngy”(001)“lngsnsn”(033)等。车辆牌照、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都是如此。

4.能否写“80年出生”?

这种写法不规范。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年份一般不能省写,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省写会产生歧义。例如“90年”,可以理解为1990年,也可以理解为九十年。另外,从一个更广的时间范围内看,“90年”是“1990年”还是“2090年”,也有可能引起混乱。

5.能否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的世纪、年代、年、月、日,要用阿拉伯数字,所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写法是不规范的,应该写为“20世纪80年代”。

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是一个完整的时间系列,因此时、分、秒也应该用阿拉伯数字,例如:上午8时40分、14时15分59秒。

6.能否写“8月15中秋节”?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夏历月日应该用汉字表示,所以“八月十五中秋节”不能写成“8月15中秋节”。同理,“正月初三”不能写成“正月初3”,“腊月二十三”不能写成“腊月23”。

根据规定,干支纪年的月日也应该用汉字表示。例如:“庚辰年九月二十九日”不能写成“庚辰年9月29日”。

7.能否写“乾隆8年”?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不应与公历纪年相混,不能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应该用汉字数字。所以,“乾隆8年”的写法是错误的,应该写成“乾隆八年”。

为了方便读者,可以在汉字数字后括注公历纪年,例如:清光绪三十三年二月十五日(1907年3月28日)《京报》在北京创刊。

8.能否写“‘5o4’运动”?

“‘5o4’运动”的写法是不规范的。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含有日月简称的事件、节日等的名称,应该用汉字数字。下面例句中的简称都写得不规范:

(1)广西“6o7”交通肇事案主犯被逮捕。(《检察日报》2000年6月23日2版)

(2)《欧洲时报》日前详细报导了莫斯科人民宾馆“6o8”事件。(《南方周末》2000年6月23日4版)

9.能否写“5万5千8百元”?

可以写“55800元”,也可以写“5.58万元”,但不能写“5万5千8百元”。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在非科技出版物中,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可以用“亿”“万”作单位,数值特别巨大的,还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万”“千”“百”“十”为单位,更不能“万”“千”“百”“十”同时使用。

10.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能否断开移行?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因为一旦断开,数值便难以准确快速识读。如果一行的末尾没有足够的空间放下一个数值,最好把它放到下一行的开头,特别大的数值,可以用“亿”“万”等作单位。

11.能否写“4、500家”?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概数一律用汉字表示,而且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例如:三四斤、七八十岁、一千四五百人。“4、500家”有两处错误,一是用了阿拉伯数字,二是用了顿号。

12.能否写“20几天”“50多人”?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用“几”表示约数时,必须使用汉字,例如:几百本书、三十几岁、几十份档案。所以“20几天”的写法是不规范的。这样的例子常可见到,下面就是一例:

(1)20几年的野外工作,长期的分居生活,父母从未抱怨过。(《中国电视报》2000年第24期)

该规定还规定,用“多”“余”“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又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那么为了保持体例上的一致,约数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所以,“50多人”的写法是否恰当,要看具体的上下文而定。

三个相关问题: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等能否用汉字?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等,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所以,“《语文建设》2000年第二期”“《毛泽东选集》第二一八页”的写法是错误的,应写成“《语文建设》2000年第2期”“《毛泽东选集》第218页”。

◆数字怎样竖排?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规定,数字竖排时,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如产品型号、代号等),应一律使用汉字。

◆一个阿拉伯数字占多大的位置?

根据《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一个阿拉伯数字占半个汉字的位置。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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