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尉巧言救萧何
【以稿换稿】 作者:李关怀 发布:2013年10月08日 阅读: 次
在《汉书·萧何曹参传》里有一段记载:萧何为民请命,对汉高祖刘邦说:“长安地方陋小,而上林苑中却有许多空地被闲置在那里,荒草没膝。希望皇上恩准百姓能进入上林苑中垦田种粮,并免征田税。”当时,上林苑是皇家猎苑,圈地很多。
刘邦听后大怒,说道:“相国一定是收受了商人们很多的财物,才会替他们说话,来向我要这上林苑的。”刘邦不容别人辩说,于是下令将萧何戴上刑具,送至廷尉处定罪。
过了几天,王卫尉问高祖:“萧相国犯了什么大罪,使得陛下如此大怒?”
刘邦答道:“我听说李斯做秦皇的丞相时,有好的政绩都归秦皇,有过错的时候就自己承担。如今,相国接受商贾贿赂,为他们来向我要上林苑,以此来取媚于老百姓,所以我下令将他逮捕治罪。”
王卫尉说:“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为了某件对百姓有利的事而向皇上提出要求,这原是宰相的职责。陛下怎能因此而怀疑相国收受商人的贿赂?试想,这些年来,陛下先是在前方与项羽打了几年的仗,后陈豨、黥布造反,陛下又率兵在外。这时候,萧相国为您守住关中这个大后方。假如关中一有动摇,则关西大片土地就不是陛下您所有了。相国不在此时为自己谋取私利,反而等到现在天下已定,才去贪商人那几个臭钱,您想,宰相会做那种蠢事吗?至于陛下称赞李斯,那就更不足取了。秦皇就是因为意识不到自己的过失,才失去了天下的。那么李斯能够为皇帝承担过失吗?李斯又有什么值得赞誉的呢?陛下怎么会这样不经调查就随意地怀疑相国呢?”
汉高祖听后想冒火又无理冒火,当日就派出使者手持节杖去赦免了萧何。
王卫尉之所以能成功地劝说刘邦放弃治萧何的罪,在于他强有力的论辩逻辑和义正词严的论辩口才。王卫尉的论辩过程是分三步进行的,论辩有理、有力、有节。
第一步,用宰相之职“正名”——有理。王卫尉在论辩的第一步,首先提出萧何是当今的宰相。宰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向皇帝提出上林苑还地于民,这是为民请命的合情、合理的正当要求,因为上林苑既属于宰相管辖范围之内,为民请命又属于宰相之职。萧何以宰相名义向皇帝进言,是名正言顺的,何罪之有?王卫尉的论辩言之有“名”,就掌握了论辩的主动权,论辩的底气就很足了;论辩的底气足,理直而气壮,论辩就站稳了立足点。
第二步,用今昔对比“辩诬”——有力。王卫尉为萧何正名定位之后,紧接着又名正言顺地为他辩诬昭雪。王卫尉先引用刘邦诬蔑萧何“收受商人很多礼物”的说法,针锋相对,开门见山地提出质问,用质问加以否定,然后回顾过去,以萧何的一贯行为说明萧何的为人。以前刘邦在打江山的时候,萧何忠心耿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任“后勤部长”忠于职守,全力保证了刘邦在前方有足够的军需供应,汗马功劳,功不可没!
王卫尉在表明萧何的功劳之后,再退一步用今昔对比的论证方法展开论辩,说明他以前可以争天下而不争,现在岂是争商人的蝇头微利之时?以前可以独霸一方而不霸,现在岂是见利忘义之人?对比论辩,有理有力,充分说明萧何是有情有义,忠心耿耿、清正廉洁的宰相。刘邦的不实之说,在对比论辩之中就显得十分荒唐可笑了。
第三步,用反面材料“反讽”——有节。经过第二步的“辩诬”论辩,还萧何以清白之身。这一步,王卫尉就将锋头指向刘邦了,他单刀直入地说“陛下称赞李斯,那就更不足取了”。紧接着直陈理由:秦始皇赞扬李斯,是因为他受了李斯的蒙骗,听不到指过纠错的诤言,致使秦皇失去帝位和天下。王卫尉明里是说秦皇的昏聩与糊涂、刚愎自用,暗里是在讽喻刘邦以前车之鉴,戒后车之覆,以秦皇灭亡的历史教训为鉴,信任忠良,善纳雅言,这样才能保住江山永固。王卫尉直言不讳地指出刘邦肯定李斯的错误观点之后,又婉言告诫刘邦别学秦皇的刚愎自用。论辩有理有节,进退有度,致使对方想冒火又无理冒火。
刘邦在王卫尉强劲有力的辩驳之下,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只好接受这位忠臣的批评,立即放出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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