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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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股室,各所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名称替换)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某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原则。
局(名称替换)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民主、依法、高效”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贴近我县实际,遵循发展规律,符合发展要求。
(二)坚持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三)坚持依法决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循法定职责、权限、规则和程序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坚持高效决策。
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决策规则和流程,不断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二、决策事项清单。
(一)重大事项决策。
1.研究贯彻落实(名称替换)的路线方针政策、(名称替换)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名称替换)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
2.涉及×工作全局性的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事项。
3.涉及社会大局(名称替换)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
4.×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岗位责任目标制定,涉及全局的发展战略、工作思路、重要工作安排。
5.重要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止。
6.其他方面需要(名称替换)组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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