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体会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让监督为干部履职保驾护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干部履职履责提供了遵循,对有效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该办法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时代背景下制定出台,通过确定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导向、纪律风气匡正、促进担当作为等重点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无疑是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动力剂”,也是从严从实建立干部队伍的“护卫队”。要想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就必须从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任前监督是基础。领导干部任前监督要做好两件事,即事前责任告知和任前信息公示。对领导干部进行事前责任告知,明确干部“八小时”内外应履职责内容,包括信访举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人员管理、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清理等,让领导干部做到“胸中有谱”“心中有戒”“行之有界”。做好任前信息公示,就是要通过公开选拔条件、人选名单、人员成长轨迹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公布于众,充分听取社会声音和群众意见。任中监督是关键。要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按照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公开考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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