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史撷英>> 地域文化>> 岭南文化

岭南文化

清肇庆张之洞为开采砚石以备贡品事碑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清 肇庆 张之洞为开采砚石以备贡品事碑

位于肇庆市下黄岗白石端砚厂。碑呈长方形,端石制作,高1.32米、宽0.84米,碑文从右至左竖书25行,每行4至54字不等,共1172字,阴刻,楷体,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刻。碑文记述两广总督兼广东巡抚张之洞平息了以有碍风水为名,不准开采砚石的争讼,解除封禁,核准石匠开采砚石以备贡品事及修改工匠采石章程,明令各级官吏衙役不得敲诈勒索私受一砚一钱等条例。1987年《肇庆市文物志》收录此碑全文。

1984年11月,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手机扫码后也可查看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