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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 第三章 《玉历》之传流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6年12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第一节《玉历》如何传下世间

时在太平,庚午年秋九月重阳戊辰日(宋朝年间)。贫道淡痴,登高游览。恍忽之间,见一石碑,铭日大道无为 清净一真

六道众生 皆因妄成缘妄造业 善恶攸分

因果不爽 毫厘分明心念才动 业相已形

人虽不见 神鬼早明勿谓暗室 果报难遁

大道无为 清静一真

六道恶生 皆因妄成缘妄造业

善恶攸分 因果不爽 毫厘分明

心念刚动 业相已形

人虽不见 神与早明勿谓时室 果报难遁。

篆书五十六字。

又见金钉朱户,额悬『出生入死』四字。

《玉历》的流传,出自一位贫穷修持,却极有道行的修行者,名叫淡痴。以下是他所经历的真实故事。

时间是在太平年间,庚午年秋天,九月重阳节戊辰日。

淡痴独自一个人登高山,到处游览。在恍恍惚惚,不知不觉问,见到一座石碑,碑上刻有五十六个大字:

大道无为 清净一真 六道众生 皆因妄成

缘妄造业 善恶攸分 因果不爽 毫厘分明

心念馋动 业相已形 人虽不见

勿谓暗室 果报难遁 神鬼早明

以上用篆书书写,古朴警醒。

正惊疑问,忽然叉见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在朱红色大门上,用黄金的钉子,挂著一块扁额,上面写著:『出生入死』,正在观瞻,青衣将贫道扯进角门。丹墀参拜,退立阶下。

十殿冥君,从外带各鬼判,直至殿庭,庆祝丰都大帝圣诞。

祝毕, 帝曰:「 地藏王菩萨,欲超众魂。将诸鬼在生过犯,曾有忏悔者,从宽抵免受苦。

诸神已汇集,奏达 天帝,降旨纂载《玉历》,加恩通行下界恪遵奉行。此 《玉历》,颁发本殿以来,未逢德行之人,可付还阳晓谕。今阶下淡痴,尽可托咐传世。

既已得人,判吏速将穴玉历》并同诸神语录,缮写成卷。

前奉 天帝玉旨:所有各奏摺中之前後繁文,及诸神之履历姓名,概皆删去;只以某帝、某菩萨、某殿某王某判吏、或吾等字之下,加一「曰」字。

即叙所议各项字句,逐细圈断,毋庸装点更改。

可使世间男妇,易能知晓。

钦此钦遵。

吾亦另有辨明阳间以误传误等条,於壬午年季春甲辰日,上奏 天帝,准并纂入《玉历》。」

十王即欣然拈笔补列。

他正在观看瞻仰,裏面走出一位青衣的使者,将他从角门拉进去,到朱红色的台阶上参拜。拜後退立阶下。

殿内华灯金烛,一派喜乐,原来是众神在庆祝丰都大帝的圣诞。地府中的十殿阎君,从外头带著各鬼判,来到殿庭中向大帝祝贺。贺毕,丰都大帝说:「吔地藏王菩萨想超渡所有阴问的鬼魂,令世人不再行恶,堕入阴问地狱受苦。於是恩准所有鬼魂,在世虽曾犯过错,因为真诚忏悔、改过,则所做罪业,可以从宽抵罪,免於受诸苦刑。此项恩典,诸神已经汇集,奏达 玉皇大帝。 帝降旨纂集记载於《玉历宝钞》之中,施恩通行下界,恪遵奉行。

但是,此《玉历》自从颁发本殿以来,未遇到有德行的人,现在阶下的淡痴修行者,完全可以托付他,弘传於世人。既然已找到人,判吏请快将《玉历》并同诸神的语录,缮写成书。

在之前,曾奉 玉皇大帝玉旨指示:各奏摺中的前後紧文,以及诸神的履历, 姓名, 一概都删去. 只写: 某帝, 某菩萨,某殿某王, 某判吏, 或吾等字句。每句都逗点清楚,不用再更改,可以使世间的男女,容易了解。希望能遵照奉行。

我(鄂都大帝)另外有辨明阳世以讹传讹的文章数条,曾於壬午年季春三月甲辰日,上奏 玉皇大帝,准并编於《玉历》之中. 十殴阎君,立即很高兴地拿起笔,将辨明的部份,补列进去。

第二节 辨明世间误传的部份

一, 枉死城的因缘

酆鄘大帝曰:二枉死城下系园绕本殿之右。世人误以为,凡受伤冤枉死鬼,悉皆归入此城之说,逼传为实。须知,屈死者,岂再加以无辜之苦乎

向准冤魂,各俟凶手到日,眼见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直至被害之魂,得有投生之日,提出解发诸殿各狱,收禁受罪者。

并非被害遭屈之魂,概入此城受苦。

若是忠, 孝, 节, 义之人,及捐躯报国之军兵,或有死节成神(气天神), 或即完肤发往福地投生。岂亦有入枉死城中受苦之理乎

酆鄘大帝说:「枉死城,围绕在本殿的右侧。世人总误认为凡是受伤、冤枉死亡的鬼魂,都归入此城。这种谣传,遍传成实,积非成是。

其实,冤屈而死的人,那裏能再加以无辜的苦刑

事实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各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拘拿到案之时,亲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方可消除。

而此被害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为人之日,方将凶手提出,解发各殿的地狱,按其罪恶,收禁去受刑。并非是被害冤死的鬼魂,一概收入枉死城受苦。

假若是忠、孝,节、义的人,以及为国牺牲的军人,这些人有的已因其节操之英烈,早已成为天神;最少也面貌庄严、四肢完美地发往福地投生去了。那有进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二、血污池的因缘血污池置设殿後之左。阳世误闻道姑所说,皆因妇人生产有罪,死後入此污池。谬之甚矣!

凡坤道生育,系属应有之事。即难产而暴亡者,均不罪其尸鬼污秽,发入此池。

如有生产未过二十日,辄即身近井灶,洗涤衣袄,晒亮高处者,其罪应归家长三分,本妇罪坐七分。

设此污池,无论男女,凡在阳世,不顾神前佛後,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四日,男妇犯禁交媾。除神降恶疾暴亡,受过诸狱苦後,/水浸其池,不得出头。

及,男妇而好宰杀,血溅厨灶、神佛庙堂、经典、书章、字纸、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过别恶诸狱苦後,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轻易出头。

阳世能有亲属立愿,代为戒杀买命放生,数足之日,斋供佛神,礼拜血污经忏,方可超脱其苦。

血污池,设在本殿後面的左侧。世间的人,误听道姑胡说,以为:凡是妇人生产,就是有罪,死後即发入血污池受苦,这真是大错特错!

妇女(坤道)生产,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难产而突然死亡,绝不会因她的尸鬼污秽,而发入此池。

发人此池的罪过因由有:

[一]生产後未超过二十天,就接近井、灶洗涤衣服;将血污之衣,晒晾在高处,污秽了神明。此罪应归一家之长的有三分,妇人则有七分之罪。

㈡无论男女,凡是不顾忌地在神之前,或是佛之後,苟行房事。或者不忌讳日辰,例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这四天,男女犯禁行房。

以上二种情形之人,於神明降下恶疾,突然死亡後,并在阴问遍受诸地狱的苦刑;此外,还得永远浸在血污池中,不得出头。

[三]无论男女,在世时喜好宰杀生灵、动物,污血溅染丁厨灶、神佛的庙堂(家设佛堂而杀生),经典、书籍、文章、有字的纸,以及祭祀的器皿。

此种人在受过各种恶刑,地狱诸苦後,再解到血污池,浸入其中,不能轻易地出头。

如果阳世的亲属,能够有人立下大愿,代为戒杀:买生灵放生。放生的数目足够之时,再茹素、供养神、佛:并且礼拜曾经遭血污秽的经忏,方能超脱他在地狱的苦刑。

三\山糈水怪的图像

世间男妇,见闻众生急难,力可能救而不为;受人恩惠而忘,记怨而必欲加害。虽屡积功诵经施舍+望成仙道者,死後免入诸狱受苦,罚为魑、魅、魍、魉、山妖、木客、水隆、强尸、游魂,或附灵性於狐、狸、熊、罢、蛟、蛇之类,在百十年之不等。

如能修醒返本纠察,使归福地。

若不善为敛形,迷惑惊吓人者,作祟罪恶满盈之日,雷击为皆,/水世不得超生。

世间的男女,有以F的罪过,则投生山精水怪。

㈠见闻众生的急难,力量足够去救助,却不救。

斗受人恩惠却故意忘记,反而记怨而想加害恩人。

此二种人,虽然屡积功德,诵经持咒,布施贫苦,希望成就仙道、佛道:死後虽然因其功德,免入各地狱受苦:但是却罚为魑魅、山妖、树神、水怪、强尸、游魂,或者附灵性在狐狸、熊罢、蛟蛇之类身上。有的上百年,有的数十年不等。

假如能够醒悟以前的过错,尽力助人急难,知恩报德,藉此修养之德,就能回到本地,并投生福地。

反之,假若罚为山精水怪之後,不好好地收敛形迹:反为运用神力迷惑世人,或惊吓世人。在作祟的罪恶满盈之日,必遭雷电击毙,化为暨,/水世不得超生。

四鲁鬼神黩室的图像

阳世误尊『藏神』之名,亦谬之极矣。

因系男妇在生埋藏钱财,死後仍迷而不舍,魂魄附守此处之故,虑被起掘,现形惊吓。

凡福薄阳微者,受惊成病,或竟死亡。

殊不知此等阴魂,悉是前朝官宦,历代痴愚,至死不肯醒悟之辈。

神鬼因念其在生无甚罪过,仍听管守,此之谓『财痨鬼』是也。

直到得闻佛经点化,「身非我有」、「五蕴皆空」之句,投生福地。

或有久恋之鬼,至死为晋,无奈弃舍,以待积善有福者取之。

世人如若见闻鬼怪出现处所,向立重誓祷告:『愿将十分之三,替作冥福;再将三分,代为买放生灵;一分归贫;三分归己。』如是发愿起取,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受用而无妨碍也。

世间的人总是误认常显灵的鬼神为某正神,因其名号而尊敬至极,实在是大错特错。

其实,那大都是在世埋藏钱财於某地的男或女,死後仍然迷恋不舍,魂魄附守在埋钱之地。由於忧愁被挖掘,所以常常现出鬼形来惊吓人,以致被误认为显神迹。

有些福报较薄、阳气衰微的人,往往受惊成病,或者竞因此死亡。

其实,这些阴魂,都是前朝当官之人。由於生生世世愚痴、不悟世间无常之理,才执迷如此。

阴问的神明、鬼卒,因为念在他在世时没什么罪过,所以仍然听任他管守生前的钱财这是名符其实的财痨鬼。

必须一直等到他得闻佛理之点破、教化後,悟知:不只身体非我所有,连一切有形色的东西,所有苦乐的感受,善恶的思虑,一切的造作与意识分别,都将幻灭不存。

方才猛省:身体尚且不是我所可以拥有之物,何况是财帛

於是放弃生前的财物,方能投生到福地。

也有一些长久迷恋的鬼,一直守到死,变成漸後,才无可奈何地放弃舍去。等待有积善,有福气的人出现,自然取走财物。

世间上的人,假若闻见鬼怪出现的处所,能向鬼神立下重誓,并加祷告:「愿意将取得的财物,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积冥福:再将十分之三代为买生灵放生。十分之一赠送贫苦之人。十分之三归自己享用。」

如此发愿之後,再予取用,便有正神相助可以保证受用而无妨碍。

五、当兵与当贼战死的不同报应

凡有阳世食粮充当军兵者,自奉令出剿除叛之日为始,若实心努力,及未犯奸纵火,有害民间。虽死於身首异处,尸骨抛零者,即有往昔过犯,阴司概免受苦,仍准完全原体,自第一殿点名,即交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为男女,安吉善终。

如若械斗,互相杀死,及从贼之叛犯,各皆罪加一等,照生前所犯诸狱受苦。

凡是阳世时,官饷当兵的人,自从奉令出发剿除判乱的当旧开始,若能实心努力作战,从未行犯奸淫、纵火,有害民间的罪事.

这种人虽然战死,身首异处,尸骨抛弃零散,即使以前曾犯过错, 阴司一概免于受苦刑, 仍然准许完全恢复原体.

从第一殿点名完, 立即交给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为男,为女,一辈子平安吉祥,得到善终。 .

假如是械斗打架,互相凶杀而死:

或者,做贼行凶时,因作乱而死。

此等人,死後,皆罪加一等,各照生前所犯罪事,进入各地狱去受苦.

六. 十八层地狱之误

世人皆云, 阴司只有十八层地狱之说, 非也.只是入[八重地狱]: 如

第二殿之[活大地狱],第三殿之[黑绳大地狱],第四殿之[合大地狱],第五殿之[叫唤大地狱],第六殿之[大叫唤大地狱],第七殿之[热恼大地狱],第八殿之[大热恼大地狱],第九殿之「阿鼻大地狱」。

[八重大地狱』之外,各另有十六小地狱,及本殿之血污池、枉死城,大小计共一百三十八狱。且又有铜柱火焚,各施刑罚之处。

凡发至一处受苦,虽皮焦肉烂,筋断骨碎,脏血毛发皆无.

若解别狱用刑,悉照初死之魂,复完披发裸体之本身.再受痛苦.逐殿,逐狱,如此.勿误以为,只有十八层地狱之分; 像人生百年, 容易可过. 若是造作淫词,描画春宫,写传堕胎迷药诸方,纸、版不灭,虽千万劫,亦难脱离阴司之逐狱轮受痛苦。]

十王补列毕,发与判吏,分缮成册。

世间上的人都说:阴司共有十八层地狱。这是错误的,其实是『八重地狱乙:名为,第二殿的「活大地狱」、第三殿的「黑绳大地狱」、第四殿的三口大地狱」、第五殿的「叫唤大地狱一、第六殿的「大叫唤大地狱」、第七殿的「热恼大地狱」、第八殿的[大热恼大地狱」、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狱]。

[八重大地狱]之外, 各另有十六小地狱, 及本殿的血污池,枉死城.

凡是分发到一处受苦, 虽然刑罚到皮焦肉烂,筋断骨碎,脏血毛发皆枯干, 假若解到另一地狱用刑, 完全按照初死的魂样,又恢复其披发裸体的身体, 再受痛苦.

每一殿、每一地狱皆如此。

切勿误以为只有十八层地狱:好像人生百年,很容易地就混过去了。

若是造作淫词,黄色小说,描绘印制春宫、色情图画、照片,拍摄黄色电影,或传写堕胎、迷幻药的配方…,只要以上的纸、皈不消灭,虽然经过千万劫,也难以脱离阴司逐一地狱轮流承受约痛苦。

以上的资料,十殿阎君补列完毕後,发给判吏,分别缮写成册.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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