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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中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发布: 2020年07月01日   阅读: 次 【    】【收藏

近段时间,公司部分干部在公文写作传递过程中,经常出将请示与报告错用的现象,有时一起使用;“请示”和“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文种,虽然均属于上行文,但使用时应把握好其主要区别:

一是行文功能不同。“报告”主要是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反映问题;“请示”主要是请求上级单位批准、指示和解决问题;请示是请示上级,须报上级批复,报告是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不须批复。

二是处理方式不同。“报告”属阅件,上级单位可只阅不回复;“请示”属办件,上级单位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回复意见,请示带有迫切性。

三是时间要求不同。“请示”应在事前行文,即事前请示;“报告”一般是报告有关情况或办理结果,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报告。

请示的特点:

1、只用于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或有业务领导关系的上级主管机关请求请示、批准事项时用;

2、请示的事项必须是本部门职权范围内无法确定或处理的;

3、必须事前请示;

4、必须要求上级明确表态、批复;

报告的类型: 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报告、递送报告

请示的写作要求:

1、区分请示与报告的异同,请示是呈请,报告是呈报;

2、写请示要一文一事;

3、主送一个领导机关,不要搞“多头”请示;

4、请示的语气要谦和;

5、坚持逐级行文的原则。

因此,把握“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关键在于上报的事项如需得到上级单位的回复意见,即应当使用“请示”,而不可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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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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