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写错这个字,简直是罪不可赦
【以稿换稿 】 作者:像玉的石头 发布:2017年06月12日 阅读: 次
石头前几日又碰见老办公室人木子,感谢他上次提供的关于打坐签犯错的小故事因一张小坐签,他竟惹得老领导勃然大怒,问题出在哪?
木子不以为然:这些故事实在太多,我每天都能碰见。话音未落,就又抖落出一个关于写会议纪要的小提示。说起前几天在县里闹得沸沸扬扬的一场“出席”风波。
一日,X县召开党委委常会,专题研究建设公租房问题,除县委常委外,还有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在印发该县党委常委会议纪要时,有人发现,县委办将参加县委常委会议的县委常委,及有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都并列写到了出席人员中。
县委办主任闻讯立即责成收回,将其定性为一起严重的工作责任事故。并布置重新印制了会议纪要,召开秘书科、文书科工作人员专题会议,组织科室同志讨论和学习公文起草、印制规定,严格按要求规范公文格式。
问题出在哪?原来,文书科起草会议纪要的是位新留的选调生,竟然还没搞清楚“出席”与列席的区别,以为参会都叫出席。
出席、列席一字之差,意义相差甚远。“出席”是正式参加会议的人员,拥有发言、表决等能影响会议结果的权利。
就县委常委会而言,只有县委常委才能称为出席。
“列席”是指在会议中因工作需要参加旁听的与会人员,就本次会议而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都属于列席范围。
因此,会议纪要应将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分开列写,如:,
出席人员:张三、李四
列席人员:王五、赵六
万万不可并列写在一起。
石头听完,觉得事情虽小,假如往背后看,品起来却也有些滋味。
权力是体制运转的驱动力,因此,对于权力的划分,必须时刻泾渭分明。
类似的还有,大会的议程上,同样是说话,什么人能用致辞,什么人能用讲话,什么人用发言,界限都应十分清晰。比如讲话,就只能本单位或上级单位领导用。
出席和列席虽只有一字之差,在权力的维度上却是天上地下。记住,万万马虎不得、一丝一毫僭越不得。
【来源:办公室的秘密(微信bgsd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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