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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党员违纪疑难问题的7个权威答复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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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

关于(单字替换)员违纪疑难问题的7个答复

目   录

1.(单字替换)员转正后发现预备期违纪如何处理;

2.立案后对审查对象可以采取哪些岗位及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3.开除(单字替换)籍和除名的区别;

4.下落不明(单字替换)员如何处理;

5.如何处理(单字替换)员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问题;

6.转正后发现(单字替换)员伪造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材料如何处理;

7.对预备(单字替换)员能否进行立案调查。


答复一:(单字替换)员转正后发现预备期违纪如何处理

问:(单字替换)员预备期违纪,转正后被发现,该如何处理?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根据《(单字替换)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单字替换)员的义务同正式(单字替换)员一样,必须遵守(单字替换)的各项纪律。(单字替换)员转正后发现预备期违纪,(单字替换)组织可以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答复二:立案后对审查对象可以采取哪些岗位及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问:纪检机关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可以对审查对象采取哪些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根据执纪审查相关规定(注:《关于查处违犯(单字替换)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纪检机关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查对象采取停职、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在执纪审查中,认为审查对象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的,可对其予以停职。对有证据证明违纪问题明显、但短时期难以完全查清违纪事实的审查对象,根据情况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的,可对其予以调整;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可对其予以免职。

答复三:开除(单字替换)籍和除名的区别

问:《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了五种纪律处分方式,最重的一种是开除(单字替换)籍,另外还有4处提到除名。请问,开除(单字替换)籍和除名分别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开除(单字替换)籍是对(单字替换)员作出的一种纪律处分,根据2015年《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注:2018年《(单字替换)纪处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受到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单字替换)。除名是取消(单字替换)员资格和(单字替换)籍,是(单字替换)内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根据《(单字替换)章》第九条的规定,对有以下三种情况的(单字替换)员,应予除名:一是对要求退(单字替换)的(单字替换)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备案;二是如被劝告退(单字替换)的(单字替换)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批准;三是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单字替换)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单字替换)费,或不做(单字替换)所分配的工作的(单字替换)员,应作为自行脱(单字替换)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单字替换)员除名,并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批准。

答复四:下落不明(单字替换)员如何处理

问:对违纪后出国(境)或下落不明的(单字替换)员,如何调查处理?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根据《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注:第65条)相关规定,对违纪后逃往国(境)外的(单字替换)员,给予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注:2018年《(单字替换)纪处分条例》第35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单字替换)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是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的,(单字替换)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单字替换)籍;二是除上述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单字替换)组织应当按照(单字替换)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对经审查认定的被审查人实施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按照规定处理。

注: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单字替换)员,实践中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处理:1.对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单字替换)员,给予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2.对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认定违纪证据不足,或不足以给予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的,由(单字替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批准。3.对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单字替换)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单字替换)费,或不做(单字替换)所分配的工作,由(单字替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批准。

答复五:如何处理(单字替换)员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问题

问:对(单字替换)员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问题,应如何处理?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审理室:依据有关规定,对(单字替换)员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问题,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单字替换)员向(单字替换)组织隐瞒的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行为,如属严重错误,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单字替换)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单字替换)内职务或者留(单字替换)察看处分。

2.(单字替换)员向(单字替换)组织隐瞒的入(单字替换)前的违纪行为,如属一般问题,可不予追究,但要对该(单字替换)员进行批评教育。

对严重错误与一般问题界限的把握,可根据(单字替换)员入(单字替换)前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并参考《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答复六:转正后发现(单字替换)员伪造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材料如何处理

问:初核过程中发现某(单字替换)员已转正两年,其在调入现单位时伪造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取得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资格并入(单字替换),应如何处理?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根据(单字替换)章和《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发展(单字替换)员工作细则》等(单字替换)内法规,发展(单字替换)员应当严格履行程序,把不符合(单字替换)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单字替换)员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单字替换)员的,不承认其(单字替换)员身份;(单字替换)员干部在发展(单字替换)员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答复七:对预备(单字替换)员能否进行立案调查

问:2015年《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注:2018年《(单字替换)纪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预备(单字替换)员违犯(单字替换)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单字替换)员资格的,(单字替换)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单字替换)员资格”。请问,根据该条款,预备(单字替换)员违纪的,是否只能进行组织处理,不能立案调查?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委法规室:(单字替换)的纪律是(单字替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单字替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单字替换)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单字替换)员的义务同正式(单字替换)员一样,也必须遵守(单字替换)的纪律。(单字替换)组织发现预备(单字替换)员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单字替换)纪责任的,可以按照执纪审查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注:2018年《(单字替换)纪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视情作出“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单字替换)员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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