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民生项目情况汇报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一、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报销待遇。
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逐年扩大了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如新特药)报销范围,增加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开展了门诊统筹直报和异地就医直报工作。
二、积极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政策情况。
自某年组建医疗保障局以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保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待遇,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贫困人口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幸福感。我局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
【文章共188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司法局春节期间开展执法执纪落实情况汇报
- 下一篇:房管局关于房屋租赁整治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