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专题教育学习体会心得(篇4)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作为一名教师,“十条禁令”中的每一条内容我都举双手赞同,特别是其中的第5条“严禁侮辱、猥亵、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这不仅有违师德,也是违法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这是对学生人格与尊严的极大冒犯,要不得。老师是人,学生也是人,大家是平等的,老师有什么资格与权利去骂学生、打学生、侮辱学生。
只是,如果一个学生课堂上不遵守纪律、捣乱,当堂老师究竟该怎么处理呢?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第三步做什么?如果要求老师及时制止,是用嘴巴制止,还是用手势制止?要是用嘴巴制止,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词不能用,有哪些用语可以选择使用?要是用手势制止,哪些手势既有效又不会让学生觉得受到了侮辱与冒犯?如果老师制止了,学生不听,该怎么办?是交由政教处,还是直接请家长?交由政教处,政教处必须在几分钟之内采取措施?请家长,家长要在几分钟内赶到学校?如果家长不来,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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