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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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贪吃的蟋蟀跳进了一群正在野餐的孩子们的篮子里。于是它乘着野餐篮子,来到了位于纽约市最繁华的地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它在这个没有朋友的地方遇到了好心的老鼠塔克和野猫亨利,还有它喜爱的主人——小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它在音乐方面独特的天赋在地铁站里开小型演奏会,使得每一个走过的人们都不由得停下脚步来欣赏它美妙的音乐。它所以赚到了很多钱,帮忙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我也一曲成名,震惊了整个纽约。但同时,满心欢喜的柴斯特还有一点失落,它想念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在朋友们热心的帮忙下,它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纽约,回到了家园。
作者使用了生动的语句,让我印象深刻!比如,交谈又停顿了下来。然后火车开始蠕动着往前开了。一等车子要开了,这三个朋友才不知不觉地发觉,他们还有千言万语没有说呢。
柴斯特虽然自我成名,却也不忘帮忙有困难的朋友们。它利用开演唱会挣得的钱帮忙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
【文章共1777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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