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在接到《关于印发〈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字xx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按照xx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我区共有贫困人口x户x人,分别隶属于xx乡xx村、xx村、xx村等村。
二、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在xx年x月为xx人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在建档立卡人员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对其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部减免;对户籍不在xx区的1人,经协调按家庭住地原则划转我区,纳入建档立卡人员管理;对因病致贫的大病人员1人,积极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按政策规定享受建档立卡人员待遇。
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经过核查,这1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2人为在校生,且不满16周岁,1人为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参保条件;1人户籍在开发区并在开发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余8人均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上级部门没有出台关于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保的优惠政策。
三是就业扶贫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局结合自身职能,与小赵庄乡配合,安排了专人入户采集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信息,目前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
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自查工作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中,我局未发现工作人员对待工作不尽心不尽力的问题;未发现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等情况;工作 ……
【文章共781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 上一篇:乡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 下一篇:乡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