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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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冬季天气干燥,随着燃放烟花爆竹、民间祭祀等活动的增多,诱发火灾因素集聚,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特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提出如下倡议:一、自觉当好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共同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绿色家园。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
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烧荒、焚烧秸秆落叶、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积极倡导用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严禁在上坟祭祖时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
三、履行好监护责任。
对智力障碍者、精神疾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四、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告或拨打镇值班室电话(xx),严禁独自一人扑火或组织老弱病残、孕妇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五、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擅自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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