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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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 则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管理局综治办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坚持以(名称替换)大局为基本原则,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做到抓公司整体(名称替换)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名称替换)是一切经营生产活动的基本保障原则,坚持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 会议内容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主要议定涉及全公司在年度经营生产活动过程中,职工队伍(名称替换)、普法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
主要内容有: 1、研究贯彻执行(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上级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部署和总结周期性综治重点防控工作。
2、审议通过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年度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报告。
3、研究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周期性综合治理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励等事宜。
4、研究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调整及变动。
5、研究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6、对公司各单位、部门提出的治安保卫、人武、普法、调解、户籍、消防方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指导意见。
第四条 会议准备 1、提交综治委会议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责任部门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稿,会前两天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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