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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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这是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探索社会治理模式中形成的“枫桥经验”。
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因此成为了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
“枫桥经验”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讲则是(单字替换)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举措。
进入新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作为(单字替换)员干部,如何运用“枫桥经验”解决人民矛盾,把新时期(单字替换)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笔者认为应该常怀“四心”。
常怀服务群众的“耐心”。
基层的矛盾纠纷涉及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利益诉求纷繁芜杂,要将群众的矛盾在群众中化解,这就要求(单字替换)员干部要常怀一颗服务群众的“耐心”。
服务群众就是要贴近群众的身边,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诉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耐心”换取群众的“真心”,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在处理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上才能占据主动权。
常怀无私奉献的“热心”。
“枫桥经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雷锋精神”的发扬与传承。
“雷锋精神”的本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这是一种典型的集体主义思想,而“枫桥经验”的理念也是要求干部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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