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现场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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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践。司法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坚持上下联动、双向发力,由点及面、串珠成链,以1+1>2的实际成效,为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纵向+横向”调解,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纠纷解决新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预测预防”为前提,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源头治理。
(一)强化纠纷化解联动体系。依托人民调解中心,纵向构建×、×、连“三级联动”实体化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横向创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体系,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模式,实现调解、诉讼、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无缝对接,确保“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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