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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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某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当好忠诚卫士,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18年以来,县监委坚持以(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依法履行监察专责,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坚决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县群众满意度评价连续6年居全市第一。
一、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惠民利民,铺好振兴传送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事关发展成果共享,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县监委落实监督首责,围绕重点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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