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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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某县监察委员会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名称替换)的执政根基。(名称替换)在十九届(名称替换)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我县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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