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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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名称替换)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县委认真落实(名称替换)(名称替换)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统筹抓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压实了政 治责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实施有力监督,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和工作保障。县监委依据法定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推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走深走实。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监委深入学习领会(据实替换),在市监委与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诉求,着力推动解决教育医疗、扶贫领域、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五年期间,全县监察机构共收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余件,群众满意度逐渐提升,在2019年的全省(名称替换)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我县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2021年满意度评价较2020年又提升×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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