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某委员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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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章程》《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公司新一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公司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共×公司委员会全体(单字替换)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公司(单字替换)委负责。
三、新一届公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公司(单字替换)委根据所辖各(单字替换)支部多数(单字替换)员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国资委(单字替换)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单字替换)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选举。
四、经市国资委(单字替换)委批准,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公司新一届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委员会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
候选人按照形式笔画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单字替换)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单字替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赞成栏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不赞成栏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后弃权栏内画“○”。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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