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性纪律教育开展前研讨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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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在领导机关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上肩负着重大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深入开展学习,精准执纪标尺,严明纪律规矩,树立守纪标杆。
一、自觉学纪奠基础。
学好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高质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前提基础。
纪检监察干部在纪法学习上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主动深入学习党纪国法。
坚持全面系统学,既要学党章这部根本大法,也要学《条例》等党规党纪,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个人必修课程。
坚持深入思考学,原原本本、逐条逐句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深学细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典型案例,把对法纪的抽象认识具体化。
坚持丰富形式学,通过领导领学、机关督学、支部研学、专家讲学、分享促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纪法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学纪学法的自觉性。
二、精准知纪强本领。
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 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党纪法规条文,把握好执纪尺度,精准定性量纪,以过硬本领立信立威。
着力提升运用“四种形态”能力,把握好政策策略,实事求是、精准有效运用每一种形态,实现政 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提升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能力,正确处理支持保护与约束惩治的关系,扎实推进鼓励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打好澄清 …
【文章共1252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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