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有关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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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某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建设,建强人民调解“桥头堡”。
一是做实乡镇和村社调解网络建设。
不断规范巩固乡(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已建立多少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少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多少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制度、调解员名单等上墙公示。
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坚持“应建尽建”,建立一批切合实际、各具特色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目前,全县已成立了交通、劳动、医疗、婚姻家庭、消费、知识产权、(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民商事以及×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珊溪法庭工作室、×海外联络站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逐步形成“纠纷内部自行解决,矛盾行业自行处理”的“自助式”纠纷处理模式。
三是推进市场化调解组织建设。
进一步推动社会解纷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主体参与调解,通过规范组织设立、变更、调解流程、调解程序和全流程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市场化调解进程。
目前已成立县公证处调解中心,积极参与市场化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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