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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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秘书工作”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场坚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端正行风,保守机密,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仪表整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政 治上与(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单字替换)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单字替换)和国家的声誉和威望。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 (二)散布与(单字替换)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单字替换)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传播有损(单字替换)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四)传播有损安定团结政 治局面的言论; (五)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其他政 治言行。
第四条 令行禁止。
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政令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国务院以及某某、某(单字替换)委、政府和某政府办公室各项决议、决定,做到令行禁止。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办公室(单字替换)组会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对上级的指示拒不执行或采取消极态度;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五条 恪尽职守。
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勤政为民。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冷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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