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师“四要”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夏传寿 来源: 常青苑主 【加入会员】
一、本身要正常言道:正人先正己。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我认为默默地作出样子比大喊口号更能打动人心,自己的行为就是无声的命令。
因此,要求学生做道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几十年来,我正是这样要求、督促自己的。
譬如,每当班上学生参加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我都自觉、主动地带头参加,而且主角、配角什么都干;我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自己早读上班、平时上课就从没迟到、早退、缺席过;我规定学生不要用不合规范的"简化字",自己在备课,板书和批改作业中,就十分注意用字的规范;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东西,一定查资料或请教别人,把他搞准搞懂。
加里宁说过,教师的影响会在某些学生身上永远留下痕迹,所以一个教师必须好好检点自己。
他应该感觉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孩子们几十双眼睛的最严格的监督之下,世界上任何人也没有受着这样严格的监督。
我牢记着这一至理名言,时时处处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举动。
二、心地要慈人民教师,应该是学生的尊敬师长和知心朋友。
我每每提醒自己:要象同志一样尊重自己的学生,要象父兄一样热爱自己的学生。
班上哪个学生没来上棵,我不是自己去看望,就是委派同学去看望;听到谁没来得及吃早饭,我就买来早点让他吃饱;因故缺了课的,设法找时间给他补上;有没搞懂的,反复讲解使他明白……老师爱学生,学生自然敬老师。
师生关系密切,感情融洽,班级工作和教学工作就好做多了。
每当看到有的同志大声斥责或变相体罚学生,我的心里就不是滋味。
俗话说,浇花浇根,交人交心。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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