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案(庄廷鑨案)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凡与《明史》有关的人员,全数罗织人狱,不下两千余人。)
清王朝文字狱,乃是针对汉族士大夫阶层的异化意识,有如康熙朝文字狱,就是为遏制反清复明而采取的一种镇压措施。
想出名编成《明史辑略》
清朝初年,浙江湖州府南浔镇上,有家姓庄的豪门巨族,论财产家资万贯,论才学时称“九龙”,父子兄弟无不博览经史,精通诗文。其中有个庄廷鑨,十五岁就进了国子监。可是后来生了场怪病,眼睛瞎了,他毫不气馁,自忖司马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自己何以不能以盲史家名留青史?事有凑巧,邻里中有个明朝天启宰相朱国桢的后代,因贫困,想把家藏朱国桢《明史》稿本出卖。庄廷鑨闻讯,便用一千两银子买了下来。
朱国桢的《明史》缺崇祯一朝史实,庄廷鑨组织了江、浙名士茅元铭、吴之铭等十多人,对朱氏《明史》加以增补润色,编成一本《明史辑略》,算是自己的著作。不久,庄廷鑨死了,其父庄允城将此书刻印,花钱请名人李令皙作序,把参与编写的人都列名书中。为了提高书的身价,又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查继佐、陆圻、范骧作为“参阅者”,也擅自列入。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对书的刻印曾赞助不少钱,要求书板刻上“清美堂”三字。清美堂乃是明代大家董其昌的手笔,是给朱国桢家写的堂匾,朱佑明把自己说成是朱国桢的本家,特为弄来挂在中堂炫耀的。
知情人出首辄兴大狱
庄氏《明史辑略》问世后,范骧好友、解任户部侍郎周亮工,觉得书中有些文字关碍当局,弄不好会吃苦头,劝范骧等三人向官府出首。三人均等闲视之,不以为然。当然这也是为己沽誉的好机会。湖州地方官与庄氏关系较好,敷衍一番,将此事压了下去。谁知 有个因贪赃枉法削职为民的吴之荣,得知消息,认为可以借机发笔横财,便上门向庄允城和朱佑明敲诈。庄、朱两家不但不买他的账,还买通官兵将他逐出湖州。吴之荣一气之下就告到京城。
康熙元年(1662)冬,朝廷派罗多等来到湖州府。下车伊始,就逮捕庄允城、朱佑明,追查书板。连人带物押解刑部大牢。
最初,当事人对此案的严重性还认识不足,因为吴之荣告的仅仅是庄、朱二人,交上去的也是撕了序文及参订者名单的书。庄允城也自认为不会有大问题,因为他曾将此书送通政司、礼部、都察院三衙门备过案。朱佑明则希望同贪财的府学教授赵君宋搞交易,表示若能鼎力相助,愿将家产分一半给他。
刑部查出了庄氏《明史》扬明、毁清的八大罪状,定为逆书。严刑拷讯下,庄允城供出了作序人李令皙,李经不起拷掠惊吓,加上老病,死在狱中。赵君宋也不得不交出完整的《明史辑略》,铁证如山。康熙二年正月二十日清晨,湖州城门禁闭,按书内名单挨家搜捕,父子兄弟姐妹祖孙,以及内外奴仆一律擒拿;仅李令皙一家被捕的就有百十口,连前来拜年的亲戚和看热闹的邻居也一齐拿下。庄、朱两家抓了好几百人不算,不在湖州的还要通缉追拿归案。
文字案株连者众
这年五月二十六日,在杭州弼教坊刑场上大开杀戒,有的被凌迟,有的被重辟,有的被处绞。庄廷鑨被掘坟碎尸。书中署名的十八人中得以幸免的只有四人:董二酉在结案前三年身死;查继佐二十年前无意中接济过一个乞丐吴六奇,此人现在平南王尚可喜手下任广东提督,他为查打点疏通,说查与陆圻、范骧三人并未参与,系被庄允城擅自挂名,又属首告,故无罪开释。其余十四人加上庄允城、朱佑明均遭凌迟。庄、朱家族中,男子处斩,妇女幼男有的流放边区,有的配给旗人为奴。凡与《明史辑略》有关的刻写、校对、印刷、装订者,以及贩书卖书、购书藏书的,甚至读过此书的,不下两千余人,全被牵连锒铛入狱。
上任才三个月的湖州知府谭希闵、推官李焕宁、库吏周国泰等以隐匿罪处以绞刑。归安训导王兆桢到任不及半月,以放纵看守罪被绞死。赵君宋不仅未因献书立功,反而被判私藏逆书之罪,砍了脑袋。浙江将军柯奎受贿包庇,革职为民,原湖州知府陈永命,坐受贿包庇罪,虽已在山东自杀,亦追尸置杭州法场,当众分尸三十六块,并株连其弟江宁知县陈永赖。
事后,吴之荣得到朝廷封赏,捞了庄、朱两家财产的一半,又起复做了个右佥都御史。有书记载说,康熙四年秋,吴之荣从福建回来路上,突遇狂风,雷电交加,骤得恶疾,肉化于地,骨存于床,人们都说他是遭报应,被天雷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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