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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文自有宗师妙、汉译难观对属能—从几本名著看翻译问题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6月1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我近年回国,看到英文名著的中译本,总是迫不及待地翻阅察看。我往往直接跳到那些曾令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的段落和句子,看看中译是否能传情达意。 

这些书籍,或曾引我登堂入室、或曾使我流连忘返、或因广为流传而耳熟能详。这里所列数本书,在国内已广为人知,对比原文,可以洞悉目前翻译的种种问题。 

《文学讲稿》:被误解的纳氏思想 

去年,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申慧辉等译)出版。译者在中译本序言中劈面说道: 

“纳博科夫曾自诩为康拉德式的大作家,这也许可以算作他的自我评价。实际上,他和康拉德是不同的。……” 

这是对纳博科夫最大的误解。在1965年的一次采访中,纳博科夫曾说:“IdifferfromJosephConradically——我和约瑟夫·康拉德截然不同。”此句尽显纳氏文风:他顺嘴将康拉德——Conrad和radically——根本地,完全地——连用。此言被收入纳博科夫的言论集《StrongOpinions》中。之所以有此问答,是因为康拉德生于波兰,用非母语的英语写作并成为大作家,似与纳博科夫有可比之处。但纳博科夫多次痛斥这种俗见,称其无法忍受康拉德刻意修饰的陈词滥调。 

在阐释纳氏创作思想的《优秀读者和优秀作家》一章中,还出现了硬伤(此段注明为范伟丽所译): 

“事实上,好小说都是好神话,并且这里选的小说更是最上乘的神话了。” 

如回译成英语,他似将小说——novel比作myth——神话,实际上,此词原为fairytale——童话。原话应译为: 

“所有伟大的小说也都是伟大的童话。” 

在西方,fairytale立即让人想到《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以及《白雪公主》和《海的女儿》等等;而myth——神话,则让人想起古希腊神话、圣经中的传说等等。神话和童话虽无严格的界限,都是虚构幻想的故事,但有本质的不同,在此,更不能互换。 

一般来说,神话源自远古传说,其中出现的都是特定的人物,如宙斯、亚伯拉罕等。神话往往承载着有关是非善恶的重大主题,有关道德的训条往往来自古代神话,比如摩西十诫,本身就是一个神话故事。而纳博科夫,他坚决反对用小说图解思想、反对道德说教。提起童话的品质,立即让人想到其游戏性。纳博科夫反复说过,艺术创作就是“神圣的游戏——divinegame”。在《瞧这些小丑》一书中,他坦言这是从幼年就接受的艺术观。 

另外,神话中的人事往往高不可攀,而童话中终成正果的灰姑娘和丑小鸭,可以是任何时代女孩子们的偶像。童话的主人公往往就是个可爱的女孩儿,最终和一个白马王子幸福地生活到地老天荒。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可以说是对经典童话的一次巧妙的戏仿——parody,也写了一个女童,但并不天真,遇见的“白马王子”是贪恋幼女的亨伯特·亨伯特,她因此失去了童年,终生不幸。据说,这部书迄今已有11个中译本。最新版是近来颇受追捧的主万译本。 

《洛丽塔》:译文难尽其妙 

《洛丽塔》(主万译)开头三小段抑扬顿挫、痛彻肺腑,是亨伯特·亨伯特歌咏爱情的宣言,也是他缅怀恋人的悼词,至结尾,他忽而猛醒,跳出话外,说道: 

“Youcanalwayscountonamurdererforafancyprosestyle.”此言如一声低吼,有自鸣得意、有反讽解嘲,还有悲恸和绝望。主万的译文令我如鲠在喉: 

“你永远可以指望一个杀人犯写出一手绝妙的文章。” 

在汉语中,“指望”一般和代表否定、埋怨或歉意的“别”、“不”、“还”联在一起使用,比如:“别指望他了”、“他是指望不上的”、“我还指望年底加薪呢”等等。 

“Youcancounton(somebody).”是常见的美国口语,虽然某些词典将counton译为“指望”,但此句的意思就是:“你放心吧,(他)会干的。”如译成“你能指望他”,那就不成话了。这样用,往往是反义“你能指望他?”此句式若加上always,就意为:“你尽管放心吧,(他)肯定会干的。”如直译成“你永远可以指望”,就别扭生硬得不像汉语了。 

此句或可译为: 

“你尽可以相信杀人犯的文笔也定会不同凡响。” 

或: 

“你完全可以放心,生花妙笔也总是杀人犯的拿手好戏。” 

主万对美国口语的语气、语义并不熟悉。翻到第261页,第二部第三小节的开篇,主万译为: 

“她怀着轻率的好奇心进入了我的天地,红棕色和黑色的亨伯兰。她感到既有趣又厌恶地耸了耸肩,仔细察看了一番。我觉得她好像带着一种近乎明显的反感准备离开。” 

一股翻译腔,也颇不通顺。亨伯兰好像还是亨伯特的别字。原文为: 

“Shehadenteredmyworld,umberandblackHumberland,withrashcuriosity;shesurveyeditwithashrugofamuseddistaste;anditseemedtomenowthatshewasreadytoturnawayfromitwithsomethingakintoplainrepulsion.”这里,纳博科夫式的文字天才再次绽放奇葩,他将亨伯特——Humbert中的umber——棕色——提取出,并像造Conradically那样,新词自铸,顺手将Humbert和大地——land——连用,并呼应上句中的world,可以翻译成“亨伯之地”,即便按音译,也要在注释中说明,何况这是一个以注释详尽而著称的版本。若非如此,读之只会纳闷或误解。 

此句中最别扭的翻译是: 

“她感到既有趣又厌恶地耸了耸肩,仔细察看了一番。” 

首先,原句婉转的语调已消失殆尽,而意思也变得含混不清。这因为,shrug——耸耸肩,这动作是西方特有的,中国人很少用,意为:不知道、无所谓,可引申为漠不关心和不屑一顾。此话指年幼的洛丽塔对亨伯特的肉体并不感兴趣。Amuseddistaste这个词余音绕梁,最终强调的是distaste——厌恶,如翻译成既有趣又厌恶,就将两个意思并列了。主万在译文中将原文语序倒置,曲解了原意。 

这句话或可译为: 

“她欲喜还厌地审视它,报之以漠不关心的双肩一耸。” 

另外,此段结束时所用bereadytodosomething的句式,在美国口语中,意为“愿意去做”或“想要去做”或“将要去做”。翻译成“准备做”是替代式硬译,涵义不明。 

通观全书,主万是位用心的译者,但他在纳博科夫高度口语化又高度风格化的文风面前捉襟见肘。这种对日常用语的错译和对微妙语意的误读俯拾即是。也许,对一般的外国作家,我们不必苛求译者。但对字字珠玑,甚至字字暗藏玄机的纳博科夫,翻译仅仅亦步亦趋,就不但难尽其妙,而且也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顺便提及,纳博科夫的言论集《StrongOpinions》有中译本——《固执己见》(潘小松译)。但纳氏文辞的华堂丽宇在译本中被翻制成陋屋寒室,令人扼腕叹息。 

《新艺术的震撼》与《新的冲击》:难以卒读 

另一位英语大师是澳大利亚裔艺术史论家罗伯特·修斯,他至今健在,现居美国。我碰巧翻译了他的《弗兰克·奥尔巴赫》(FrankAuerbach,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版),深知他的文笔机警、强悍,粗犷而精致。国内多年前就出版了他的《TheShockoftheNew》的中译本《新艺术的震撼》(刘萍君、汪晴、张禾译),此译本文不成句、无法卒读,几已为人所遗忘。2003年,该书又有新译本《新的冲击》(欧阳昱译)出版。我虽然手中没有英文原作,但仅凭记忆和常识,就可以校对出无数硬伤。 

在此书的第278页,修斯谈到画家达利: 

“作为一种肉体商标,他的胡子是惟一能同凡高的耳朵和毕加索的卵蛋相比拟的东西。” 

原文是说毕加索的testicle,也即“睾丸”,暗指他旺盛的情欲。而“卵蛋”,据考,是四川方言中骂人的话。用方言翻译“睾丸”,十分滑稽。 

再看,第488页: 

“就正如贾格麦谛是表现主义者一样。” 

先不说该句意思是否译对,只看所指画家,并不罕见,一般译为:贾柯梅蒂,或贾科梅蒂(AlbertGiacometti,1901-1966),译为贾格麦谛,是信口开河。译者对现代艺术史缺乏起码的了解。 

同页: 

“很明显,英国此时拥有世界上大多数最佳的形体艺术家,如果不是垄断了他们的话:弗朗西斯·培根、戴维·霍克尼……弗兰克·奥尔巴赫、……” 

暂不说此句生硬地保留了英文的倒装结构,单看“形体艺术家”,原文应为figurativeartists,意为:人物画家。实际上,修斯所列正是全世界硕果仅存的几位人物画家。 

第490页,修斯所引奥尔巴赫本人的话被译成: 

“真正的风格是没有计划——它就是人在一场危机中如何表现的问题。” 

此句莫名其妙。在我所翻译的《弗兰克·奥尔巴赫》中,此句语出奥尔巴赫本人的一次访谈,修斯这里所引应是原文,我译为: 

“这才是真风格:这不是循规蹈矩也不是按图索骥,这是一个人在危机中的品行。” 

同样,在该页,他还将奥尔巴赫的另一句话译成: 

“同时做了一件没有预见,又根据某一具体事实来说是真实的事情。” 

如此拗口、难懂。奥尔巴赫的原意不过是说——他想创作既具体真切又出其不意的作品。 

同页,译者还写出这样的句子: 

“他的画笔与其说‘描绘’了这些东西,不如说刨根问底,专为它们去寻找动力学和触觉的相等物。” 

修斯在《弗兰克·奥尔巴赫》有一句意思完全相同的话,我译为: 

“与其说画笔是在记录这些因素还不如说它不厌其烦地寻找与这些因素等价的动感和触觉。” 

同页,还有如此奇句: 

“如果‘我脑子里的那个块体’起作用,那也是因为成语的感觉由于把视觉激烈地转换成标记而发生了变化。” 

谁能懂得这生花妙笔? 

此书译者大概不但不懂艺术史,还常对并不艰深的英文胡蒙乱猜,他的中文也一塌糊涂,翻译时或望文生义,或丢三落四,其措词犬牙交错,其人名术语混乱不堪,其文脉逻辑自相矛盾,已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而另外一些艺术史,乍看似乎翻译得辞达意到,细读则生硬刻板,比如国内2001年版温迪·贝克特嬷嬷所著《绘画的故事》中译本,编辑和校对下了大功夫,制作亦很精良,但原著那种深入浅出、谦恭雅致、措辞委婉的文笔已无影无踪,翻译腔使人望而却步。 

《艺术的故事》:艺术史翻译中的惊人误译 

而过去20年,有关艺术史翻译最大的笑话出在国内1999年版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TheStoryofArt,Gombrich,范景中译、林夕校)中。 

中文版导论中的第一句话是: 

“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 

此言在中国可谓影响深远,但越想越令人费解。因为如果没有艺术,那书里又讲的是谁的故事? 

若查其原文,竟为: 

“TherereallyisnosuchthingasArt.Thereareonlyartists.”首先:Art——艺术——第一个字母是大写;而artists所用是复数。 

在导论的第一段中,Art共出现5次,在第二、三次出现时,范景中将它译成“大写的艺术”——用黑体“艺术”附加“大写”来表示Art。在第四、五次出现时,他只用了黑体的“艺术”。也就是说,同一个Art,在一段中竟然有三种不同的译法。 

在英文中,一般来说,专名的首字母须用大写。比如,人名——KarlMarx,自然界的天体——Sun,国家、省市——Beijing,星期——Sunday,还有民族——Chinese,宗教中的指称——Lord,等等,不一而足。 

所谓专名,所指都是独一无二、非彼即此的东西。比如,一天要么是星期天,要么不是星期天;不可能出现既是星期天,又不是星期天的一天。世界上只有一个城市是北京。 

Art这个词,如果位于句首——比如在此句中;或在书籍、报刊、文章、或实体的名称中——比如在此书的英文书名TheStoryofArt中,首字母应大写,其他情况一般都用小写。 

在导论第一句话中,Art不属于上述情况,而首字母却大写,这意味着Art不再是泛指,而是特指,是一个独一无二、非彼即此的东西的专名。如果仅将它翻译成泛指的“艺术”,不但不能表达贡布里希的原意,而且是对他彻底的误解。而且,在中文中,黑体字一般是用来强调,并不意味着所指就是独一无二。加上“大写”两字,意义就更加含混。“大写的艺术”让人想起“大写的人”这样文学化的比喻。“没有‘大写的艺术’”——这话不知所云,似可理解成“没有崇高的艺术”,但和原意相差更远。 

这三种译法的同时出现,说明译者和校对者并没有理解原意。叠床架屋的翻译更使原意被遮蔽。词不达意、笨拙不堪。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必通读全书,单看第一段,就会知道,这句话意为: 

“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艺术。只有一个个艺术家。” 

贡布里希在此句后,接着就强调,他所说的意思不过是——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艺术所指的事物有所不同。在此,贡布里希不是在给艺术下定义,也不是否定艺术的存在。他想说的不过是老生常谈的“没有绝对的真理”或者“真理都有适用的范畴”,它并不否定真理。 

“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极易被误解成——没有艺术标准,进而——什么都是艺术。 

贡布里希却决不否定艺术的标准。在原书初版前言中他阐述了挑选作品的原则——“……我只能在本书中论述真正的艺术作品,……”而且“……本书只讲艺术而不讲非艺术(non-art)”,此外,“……但我确曾尽力排除一切我认为没有独特价值的作品。” 

显然,在他眼里,虽然没有绝对的艺术,但确实有东西不是艺术。 

译者对此句的误译还极易让人将其和另外一句流行的老生常谈联系起来。因为既然没有艺术、没有艺术标准,只有艺术家,那么,这句话不也意味着“人人都是艺术家”吗? 

贡布里希本人和这种观点更是格格不入。在《艺术的故事》的结尾,他说: 

“在这里,我们终于回到我们的出发点。其实没有绝对的艺术。只有艺术家,他们是男男女女,具有绝佳的天资,善于平衡形状和色彩以达到‘合适’的效果;更难得的是,他们是具有正直性格的人,绝不肯在半途止步,时刻准备放弃所有省事的效果,放弃所有表面上的成功,去经历诚实的工作中的辛苦和痛苦。” 

——这已经决定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艺术家。 

范译的此段文字除涉及Art的那句话译法改动外,几乎是替换式硬译。而这,正是全书的译风。 

本文题目出自李商隐的《漫成》:“当时自谓宗师妙,今日惟观对属能”,原指回观初唐开山祖师的佳词妙句,也只是合辙押韵而已。 

而看英文名著的汉译,更可悲的是,连“对属能”都已难寻觅了。如果译文错误百出,更难免令人痛心疾首。 

翻译一本书,如同接受一次精神和语言的洗礼。要原汁原味,又要琅琅上口,就要和异域文字形影不离,和外国作家融于一体;否则神品降为能品,能品变为废品。而一个重大的观念性的误译更能误导一代,甚至几代人。 

此句或可译为: 

“你尽可以相信杀人犯的文笔也定会不同凡响。” 

或: 

“你完全可以放心,生花妙笔也总是杀人犯的拿手好戏。” 

主万对美国口语的语气、语义并不熟悉。翻到第261页,第二部第三小节的开篇,主万译为: 

“她怀着轻率的好奇心进入了我的天地,红棕色和黑色的亨伯兰。她感到既有趣又厌恶地耸了耸肩,仔细察看了一番。我觉得她好像带着一种近乎明显的反感准备离开。” 

一股翻译腔,也颇不通顺。亨伯兰好像还是亨伯特的别字。原文为: 

“Shehadenteredmyworld,umberandblackHumberland,withrashcuriosity;shesurveyeditwithashrugofamuseddistaste;anditseemedtomenowthatshewasreadytoturnawayfromitwithsomethingakintoplainrepulsion.”这里,纳博科夫式的文字天才再次绽放奇葩,他将亨伯特——Humbert中的umber——棕色——提取出,并像造Conradically那样,新词自铸,顺手将Humbert和大地——land——连用,并呼应上句中的world,可以翻译成“亨伯之地”,即便按音译,也要在注释中说明,何况这是一个以注释详尽而著称的版本。若非如此,读之只会纳闷或误解。 

此句中最别扭的翻译是: 

“她感到既有趣又厌恶地耸了耸肩,仔细察看了一番。” 

首先,原句婉转的语调已消失殆尽,而意思也变得含混不清。这因为,shrug——耸耸肩,这动作是西方特有的,中国人很少用,意为:不知道、无所谓,可引申为漠不关心和不屑一顾。此话指年幼的洛丽塔对亨伯特的肉体并不感兴趣。Amuseddistaste这个词余音绕梁,最终强调的是distaste——厌恶,如翻译成既有趣又厌恶,就将两个意思并列了。主万在译文中将原文语序倒置,曲解了原意。 

这句话或可译为: 

“她欲喜还厌地审视它,报之以漠不关心的双肩一耸。” 

另外,此段结束时所用bereadytodosomething的句式,在美国口语中,意为“愿意去做”或“想要去做”或“将要去做”。翻译成“准备做”是替代式硬译,涵义不明。 

通观全书,主万是位用心的译者,但他在纳博科夫高度口语化又高度风格化的文风面前捉襟见肘。这种对日常用语的错译和对微妙语意的误读俯拾即是。也许,对一般的外国作家,我们不必苛求译者。但对字字珠玑,甚至字字暗藏玄机的纳博科夫,翻译仅仅亦步亦趋,就不但难尽其妙,而且也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顺便提及,纳博科夫的言论集《StrongOpinions》有中译本——《固执己见》(潘小松译)。但纳氏文辞的华堂丽宇在译本中被翻制成陋屋寒室,令人扼腕叹息。 

《新艺术的震撼》与《新的冲击》:难以卒读 

另一位英语大师是澳大利亚裔艺术史论家罗伯特·修斯,他至今健在,现居美国。我碰巧翻译了他的《弗兰克·奥尔巴赫》(FrankAuerbach,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版),深知他的文笔机警、强悍,粗犷而精致。国内多年前就出版了他的《TheShockoftheNew》的中译本《新艺术的震撼》(刘萍君、汪晴、张禾译),此译本文不成句、无法卒读,几已为人所遗忘。2003年,该书又有新译本《新的冲击》(欧阳昱译)出版。我虽然手中没有英文原作,但仅凭记忆和常识,就可以校对出无数硬伤。 

在此书的第278页,修斯谈到画家达利: 

“作为一种肉体商标,他的胡子是惟一能同凡高的耳朵和毕加索的卵蛋相比拟的东西。” 

原文是说毕加索的testicle,也即“睾丸”,暗指他旺盛的情欲。而“卵蛋”,据考,是四川方言中骂人的话。用方言翻译“睾丸”,十分滑稽。 

再看,第488页: 

“就正如贾格麦谛是表现主义者一样。” 

先不说该句意思是否译对,只看所指画家,并不罕见,一般译为:贾柯梅蒂,或贾科梅蒂(AlbertGiacometti,1901-1966),译为贾格麦谛,是信口开河。译者对现代艺术史缺乏起码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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