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称“虎狼”考:兼论秦文化遇到的对抗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5月3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战国策》所载策士之辞,在述及秦国时,常常称秦为“虎狼之国”或“虎狼之秦”,如《楚策一》载苏秦说楚威王曰:
“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天下之仇雠也,横人皆欲割诸侯之地以事秦,此所谓养仇而奉雠者也。夫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强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顾其祸。”[1]
楚王也回答说:
“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BC333)
又《西周策》“秦令樗里疾以车百乘入周”章,游腾(西周臣)对楚王说:
“今秦者,虎狼之国也,兼有吞周之意。”(BC307)
《赵策三》“秦攻赵于长平”章,虞卿对赵王说:
“秦,虎狼之国也,无礼义之心。其求无已,而王之地有尽。”(BC260)
《魏策一》“苏子为赵合从说魏王”章,苏子说魏惠王曰:
“然横人谋王,外交强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国患,不被其祸。”(BC333)
《魏策三》“魏将与秦攻韩”章,魏将与秦攻韩,朱己谓魏王曰:
“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新,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BC262)
“虎狼之秦”的说法,在《史记》述及战国史的文字中,也常常可以见到,由于《史记》记载战国史事所据材料多来源于《战国策》中的一些篇章,这样的说法出现在《史记》中实属当然。[2]此外《史记》还记载,秦末楚汉相争时,樊哙在鸿门宴上对项羽也说:“夫秦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3],《淮南子·要略》亦云:“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可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被险而带河,四塞以为固,地利形便,畜积殷富,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盐铁论·褒贤篇》也说:“秦以虎狼之心,蚕食诸侯。”[4]《战国策》一书中的材料,大多也形成于战国晚期到秦汉之际,可见,在战国晚期到秦汉之际,“虎狼之秦”的观念一直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
与此形成明显对照的是,此段历史时期中的东方六国,却极少被冠以“虎狼”之名。那么,“虎狼之秦”到底是什么含义?为什么战国晚期以来人们称秦为“虎狼之国”?
考查“虎狼”一词及其相关语,在春秋时代的使用,大抵包含三层意义。《左传》文公十三年载,晋人设计诱获仕于秦国的士会,秦人中计派遣士会去与晋人相见,士会推辞时即说:“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又《左传》哀公六年,齐国的陈乞说:“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云云[5]。这两例中,“虎狼”一词均表示为人凶残暴虐而无信义。
《左传》宣公四年,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说:“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又昭公二十八年载,叔向的儿子伯石生下来时,叔向母亲听到伯石的哭声,说:“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6]《国语·晋语八》对伯石亦有类似的记载。这里,“虎狼”被分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音容相貌,具备这样特征的人往往被视为不祥,有狼子野心。从上面所举二例中二人的行事及结果看,这样的人最后都能灭家毁国。
“虎狼”的第三个含义则与“戎狄”有关,《左传》闵公元年载,狄人伐邢,管仲对齐侯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国语·周语中》载富臣对周襄王说:“王不忍小忿而弃郑,又登叔隗以阶狄。狄,封豕豺狼也,不可厌也。”[7]在这里,戎狄被视为豺狼,被视为贪而无厌,在中原国家的眼中成为另类,受到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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