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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研究

元朝为嘛混乱与短命?

繁体中文】  作者:端木赐香   发布:2014年12月1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元朝(1260-1368)。   1260年,忽必烈召开忽里台大会,即位称汗,建元中统。由于兄弟子侄们互不服劲儿,蒙古大帝国渐渐走向分裂,除了忽必烈以汉地为中心的元朝外,另有钦察(东起额尔齐斯河,西括俄罗斯草原)、伊利(东起阿姆河和印度河,西达小亚细亚,南抵波斯湾,北至高加索山)、察合台(阿尔泰山以西、阿姆河以东的中亚地区)、窝阔台(察合台汗国以北,包括新疆北部和蒙古高原西部)四大汉国。除此之外,忽必烈还灭掉了南宋,完成了中国的大一统。   地理大一统,必然需要文化与政治上的大一统。忽必烈终于可以放开手脚汉化了。而中原士大夫,对新主子并没有过高的要求,他们说:“今日能用士,而能行中国之道,则中国之主也”。至于中原百姓,咳,才没有讲究呢,给谁当牛做马不是牛马啊,谁赢我们跟谁,于是忽必烈开始了一系列的动作:   第一,建立年号、国号及有关礼仪制度。年号,忽必烈最初即汉位时是“中统”,把竞争对手同胞兄弟阿里不哥打趴下后,改年号为“至元”,1271年,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定国号为“大元”,至此,元朝之名正式确立。除此之外,忽必烈还在北京设太庙祭祀祖先,制订中原朝仪等。   第二,建立中央集权的王朝官僚机构。中央设中书省掌政事,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宣政院掌全国佛教及吐蕃事务;大宗正府掌蒙古、色目人刑名诉讼;宣徽院掌朝会宴享及漠北蒙古族诸事宜;翰林国史院备顾问,掌修史、制诰事宜;蒙古翰林院负责译写诏令文书;通政院管理全国驿站事务;大司农掌农业水利。地方设行省,下辖路、府、州、县等,另在远离省治的地方设立宣慰司,位于行省之下路府之上;地方监察由肃政廉访司负责。   第三,定都汉地。忽必烈即位的地点在开平,后加名上都。之后修筑燕京城,更名大都,于1272年迁入,从此大都成为首都,上都退守陪都之位。   第四,重农。忽必烈不明白,中原农民挺勤劳的,为啥就吃不饱穿不暖呢?在儒生的影响下,他在中央设大农司专管劝农;同时将增户恳荒作为考核官吏的首要标准;此外还以自然村为单位,让农民50家结为一合作社,搞互助合作。   第五,崇儒。蒙古国时期,统治者并不重视儒家,仅把它当作一种准宗教对待。大汉蒙哥曾问曰:“儒家何如巫、医?”忽必烈汉化到位,具有了战略意识,一定程度上明白儒家乃治国的最佳工具,所以经常与儒生亲密接触,向他们讨教,同时在中央设国子学,在地方恢复官学教学体系。   虽然如此,但作为一个入主中原的骑马民族,其汉化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何况忽必烈即位之初就颁布诏书,阐明了自己的建制原则:祖述变通。祖述就是继承蒙古旧制,变通即进行汉化改革,这就注定了元朝的二元性体制特色。当然,地盘太大,消化不良,也是其中一因。这一切注定了元朝政局的混乱与寿限的短促。具体表现在:   第一,保留了大量的蒙古旧制。主要内容有:   其一,投下制度。投下,意为封地采邑,即拥有封地的诸王贵族,他们在政治法律上拥有诸多特权,朝廷人事对他们基本不起作用。   其二,斡脱制度。斡脱,为蒙古统治者经营商业与高利贷的西域商人。政府为他们单立户籍,特立机构,为他们的商业及高利贷活动提供制度性特权与庇护。   其三,赐赉制度,大汗向诸王贵族赏赐大量金银财帛,除即位时的巨额赏赐外,还有平时的固定岁赐及各种临时的特别赏赐。   其四,怯薛制度,前面讲过,他们是大汗的禁卫部队,参与所有军政事务,承担了蒙古早期国家行政中枢的职能。建元后,军政大权理论上移交给了中书省等汉化机构,但他们参与军政大事的特权则保留了下来,且不用经过任何程序直接干政。   其五,达鲁花赤制度,达鲁花赤最初指蒙古征服某地后设立的监治长官。元朝建立后,达鲁花赤在中下级行政、军事机构中广泛设置,位于正官之上,原则上皆由蒙古人担任。文化水平不高,但相当于蒙古皇帝的特派员或者党代表之类,权力很大。   其六,札鲁忽赤制度,札鲁忽赤意为断事官,来源于蒙古国的也可札鲁忽赤(大断事官),也可札鲁忽赤是蒙古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统管行政、财政、司法等。建元后,这一角色延伸到了大宗正府,主要负责审理诸王附马投下中蒙古与色目人的狱讼,兼管汉人重大刑案、按检诸路刑狱,与六部中的刑部职权构成了重叠与交叉。   第二,汉化进程迟滞。元朝自始至终,没有融入中国文化之中。相反,他们瞧不起汉文化,对汉文化相当隔膜:   其一,虽然中国人认为,元朝才应是蒙古国的正统,但站在蒙古的角度,元朝只是蒙古大帝国的一小部分,所以蒙古统治者从未站在中国中心论的位置看待元朝。   其二,蒙古人不识汉字,宫廷主要使用蒙语,建元后创立蒙古新字,凡官方文件,必用其书写再以汉文附之,这就导致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得不学蒙古文,否则想做个公务员都很难。   其三,蒙古人不懂汉文化,特别是儒学,讲来讲去他们都表示听不懂,说儒师教儒书多年,不知其义,西番僧教佛经,一夕便晓。有些太子习儒,帝师反而阻拦,认为学佛法一学就开窍,学孔子恐损太子真性云云。   其四,蒙古大帝国疆域宽阔,面对的是多元文化:吐蕃喇嘛教文化、中亚伊斯兰文化、欧洲基督教文化、中原汉文化。这么多选项对比下,当然不会认为汉文化优越,也就缺少汉化的内在动力。   其五,不重用汉人知识分子。元政府长时间不恢复科举,气死儒生们了。元朝选官一是来自怯薛组织,二是吏员出职,导致儒士们不得不挤向补吏及任教官两途,但是门缝狭窄,不容易挤进。1313年,政府终于下诏正式开科举了,但录取人数少,地位与仕途也难望唐宋之项背。   第三,皇位继承制度存在隐患。忽必烈入元后,确立了中原地区的嫡长子继承制。但是传统压力面前,他并不敢否定忽里台旧制。选真金做皇储时,声称此举乃“太祖皇帝遗训”,且“上遵祖宗宏规,下协昆弟佥同之议”。真金去世后,他一直未立皇储,临死前将一枚“皇太子宝”的印玺授予真金第三子铁穆耳,可是铁穆耳即位时阻力很大,忽里台大会上相当一部分诸王贵族主张改选铁穆耳的长兄晋王甘麻剌,这种原始民主制度给元朝皇帝的继位留下了后遗症,造成了诸多政变。   第四,传统的中国政治弊病一个不少,非传统的政治弊病也一个不少:   其一是皇帝怠政,权臣专权。元朝皇帝不行常朝,平时也不接见百官,只把亲信高官当家臣使用,随他折腾。更有侍臣劝皇帝,凡事给宰相处理,千万不要事必躬亲,否则必负恶名。这个道理是对的,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就是这么个意思,问题是,没有相关的制度建设,比如英国式首相制及议会制。   其二是贪污腐败一个不少,由于官员素质低下,更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及蒙古贵族的特权,导致民间歌谣曰:“官吏欢天喜地,百姓啼天哭地”,贪污腐败成为官场常态,不贪不腐反而不正常。   其三是政府本身就像一个大贪官,羊毛拔得太凶,恨不得一次性拔秃,制造了诸多敛财的名堂,但却由于荒废无度而长期面对财政危机。   其四是,不热爱和平,拿征战当家常便饭。即使统元后仍不歇兵,忽必烈在位时期,征战过的国家有:高丽、日本、安南(越南北部)、占城(越南南部)、爪哇、缅甸等。由于掳获不多,甚至惨败,所以忽必烈死后,这种爱好才叫停。   其五是民族分等,人分十级。元朝百姓分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等。蒙古人不用说,是国族;色目人是指除蒙古人以外的西北、西域各族;汉人是淮河以北原金朝统治区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地区的汉人,还有长期居于北中国的已汉化的契丹、女真人;南人是指最后被征服的原南宋统治区的居民。总之,元人既有骑马民族特有的大气,更有少数民族特有的胡气,按职业把人分为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堂堂的儒家知识分子夹在了娼和丐之间,位列老九。到了毛时代,又被加上一个“臭”字。都是优良传统啊!   你说元朝就没有一点好处?有啊,至少文化开放,信教自由。就是婚姻生活,蒙古的转房婚都传到了内地。儒家认为这是乱伦。在儒家的努力影响下,政府也表扬了一些贞妇烈女,但实际生活中,好多女人不守节烈了,导致儒士们大叫:“妇人夫亡守节者甚少,改嫁者历历有之,至齐衰之泪未干,花烛之筵复盛。”总之,中国知识分子眼中,最大的敌人乃是女人,而不是夷人——不怕男人流氓,就怕女人不贞!   元朝还是要灭亡的——被打回自己的老家,并且比一般的朝代快了些,那么,它会对后来的异族政权,比如清朝,提供一些借鉴吧。   ( 详见端木赐香:《有味的传统文化课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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