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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趣闻

北魏离散部落与社会转型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05年12月03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摘要:北魏离散部落开始于登国元年(386),即《魏书•官氏志》“登国初”的记载是可信的。被离散的对象包括被征服部落、降附部落和原有部落,其范围基本上是北魏境内所有的游牧部族。它以氏族或家族为单位,将游牧部落分解为若干小部分,使原来的君长大人变成了国家直接统治下的、有服役纳税法定义务的地方基层官员。它没有强迫牧民改从农业,并随北魏的军事征服逐步推行。北魏离散部落不仅削弱游牧贵族的势力,加强国家对他们的统治,增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而且把游牧部族纳入了封建制轨道,加快了北魏的封建化进程。
    关键词:北魏;离散部落
    作者简介:杨恩玉(1969—),男,山东泰安人,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离散部落,是北魏道武帝拓跋珪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对北魏王朝的巩固和发展,乃至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外学者对它进行了深入研究,特别是田余庆先生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但由于史书记载的简略和史料的缺乏,一些基本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从北魏初期由部落联盟制向封建君主专制转型的视角,或许能更合乎事实与情理地解读它。
    一、北魏离散部落的时间和范围
    北魏离散部落的时间,《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有明确记载:“凡此四方诸部,岁时朝贡,登国初,太祖散诸部落,始同为编民。”《魏书•外戚上•贺讷传》对此事也有记载:“(贺)讷从太祖平中原,拜安远将军。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讷以元舅,甚见尊重,然无统领。以寿终于家。”唐长孺先生据此断定北魏离散部落,“大规模的执行必在破燕之后”[1](P196)。日本学者古贺昭岑先生则明确否定了《官氏志》的记载,将其确定在“皇始之后”[2]。李凭先生提出,北魏前两次离散部落都夭折,“全面范围内的‘离散诸部’是灭燕战争以后在平城京畿推行的”[3]。田余庆先生也认为《官氏志》的记载“说得早了一点”[4]。总之,学者们实际上都否定了《官氏志》的时间记载。而笔者认为《官氏志》的记载是可靠的,确切地说北魏离散部落开始于登国元年(386)三月,独孤部“(刘)奴真率所部来降’’[5](《太祖纪》)。
    细绎史文,笔者以为,上引《贺讷传》“……拜安远将军”与“其后离散诸部……”之间不存在时间的先后关系。其间的逻辑关系是:此前讲贺讷的人生经历,此后讲贺讷的晚年结局及其原因;离散部落诸语是用来说明贺讷“无统领”原因的。因此,不能根据这条资料,来推断北魏离散部落的时间。《魏书》中此类事例很多,如卷一一○《食货志》载:“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以食为本,使东平公(元)仪垦辟河北,自五原至于榈阳塞外为屯田。”李凭先生指出“太祖定中原”发生在元仪河北屯田之后[3]。同样二者之间是因果逻辑关系,而不存在时间先后关系。再如,卷八三上《刘罗辰传》载:“及太祖即位,讨(刘)显于马邑,追至弥泽,大破之。后奔慕容麟,麟徙之中山,(刘)罗辰率骑奔太祖。显恃部众之强,每谋为逆,罗辰辄先闻奏,以此特蒙宠念。”田余庆先生指出,“显恃强谋逆,罗辰辄先闻奏,必是太祖犹在独孤部时事”[6](P85),即此事发生在道武帝大破刘显之前,“罗辰辄先闻奏”诸语,是用来说明刘罗辰特蒙道武帝宠念原因的。这是史家习用的叙述事件原因的倒叙笔法,不可不察。否则,就会“失之毫厘,谬之千里”。
    破燕前北魏已离散部落,更有史实方面的证据。皇始二年(396)二月,“贺兰部帅附力眷、纥突邻部帅匿物尼、纥奚部帅叱奴根聚党反于阴馆”[5](《太祖纪》),就是破燕前被北魏离散和定居在阴馆的三个部落的各一部分,为反抗被离散而趁机发动的叛乱。因为登国五年(390)四月道武帝与后燕慕容“贺辚讨贺兰、纥突邻、纥奚诸部落,大破之……十有一月,纥奚部大人库寒举部内属。十有二月,纥突邻大人屈地鞬举部内属”[5](《太祖纪》)。同年六月,“(刘)卫辰遣子直力鞮征(贺)讷。讷告急请降,太祖简精骑二十万救之。遂徙讷部落及诸弟处之东界”[5](《贺讷传》)。“徙讷部落及诸弟处之东界”,就是让贺讷和他的诸位弟弟,“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即被离散部落。也正因为这时贺兰部落被离散,所以贺讷不久即通敌于慕容垂,被慕容垂封为归善王。按情理,道武帝此时趁贺讷处境危急、凭借对他的援救之恩将其离散部落,不是比破燕后更容易、更有利吗?降附的纥突邻和纥奚部也无疑被离散部落。他们被离散和叛乱的关系,《魏书》卷一百三《纥突邻传》更为明确。北魏的离散部落,是为了处置征服部落、降附部落和原有部落而采取的正确对策。北魏最早离散征服部落是登国元年(386)十月,大破窟咄,“帝悉收其众”[5](《太祖纪》)。降附部落最早被离散是登国元年三月,独孤部“(刘)奴真率所部来降”[5](《太祖纪》)。这也是北魏首次离散部落的尝试。首先被离散的,就是对北魏构成严重威胁的强大竞争对手独孤部。道武帝原来领有的部落(例如贺兰部)和拓跋本部,也被离散,见后文所述。
    周一良先生认为北魏除高车外还有许多部落未被离散,“领民酋长者实为此类部落之酋帅也”[7](P191)。田余庆先生同意周先生的观点,也认为其“范围毕竟是有限的”[4]。李凭先生提出,北魏离散部落只是“用来对付异族部落的”,而且“异族诸部中也并没有全部被离散掉”[3]。学者们以上观点的有力证据,是认定秀容尔朱氏是未被离散的部落。这都值得商榷。尔朱氏“以居秀容川,诏割方三百里封之,长为世业”,显然是被分土定居了。尔朱代勤“数征伐有功”,尔朱新兴“朝廷每有征讨,辄献私马,兼备资粮,助裨军用”[5](《尔朱荣传》),证明他们是服兵役和纳赋税。因此,尔朱氏是被离散部落的明证。作为道武帝母族和妻族,而且有拥戴之功、势力强大的贺兰部都被离散,像尔朱氏之类的部落又怎会幸免呢?领民酋长在北魏北边地区是普遍存在的。如果说领民酋长是未被离散的部落酋帅,那么未被离散的部落岂不是太多了,高车也就不称其为特例了。“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5](《官氏志》)唐长孺先生指出:“这种乌丸大都是保持部落形式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但也有并无部落组织的乌丸……而更多的则是晋人。”[1](P190)领民酋长是未被离散的部落酋帅的观点更不攻自破。尔朱荣“其先居于尔朱川,因为氏焉。常领部落,世为酋帅。高祖羽健,登国初为领民酋长”[5](《尔朱荣传》);叱列伏龟“其先为部落大人,魏初入附,遂世为第一领人酋长,至龟五世”[8](《叱列伏龟传》)。尔朱荣和叱列伏龟的祖先,在登国前领有部落,为部落酋帅或大人;登国初部落被离散后,不再领有部落,但领有一定数量的部民,故称领民酋长。周一良先生还指出,领民酋长是汉名[7](P192)。因此,领民酋长应是北魏部落离散后的首领称号。
    不仅尔朱部落,就是拓跋本部和高车亦被离散。“初,太祖以慕容氏诸子分据势要,权柄推移,遂至灭亡……深非之。”[5](《公孙表传》)道武帝以慕容氏灭亡为戒,不让宗室子弟分据要地,也断不会让他们拥有强大的部落。天赐元年(404)“十一月,以八国姓族难分,故国立大师、小师,令辩其宗党,品举人才。自八国以外,郡各自立师,职分如八国,比今之中正也。宗室立宗师,亦如州郡八国之仪”[5](《官氏志》)。据此可知,天兴元年(398)十二月在皇城四方四维设置的八国,是被离散的部落,所以才时隔六年就出现“姓族难分”的情况;宗室亦设“如州郡八国之仪”的宗师,证明宗室也出现了类似八国“姓族难分”的情况,即拓跋部也被离散。天赐六年(409),清河王元绍杀死其父皇道武帝,“于是朝野凶凶,人怀异志,肥如侯贺护举烽于安阳城北,故贺兰部人皆往赴之,其余旧部亦率子弟招集族人,往往相聚”[5](《清河王元绍传》)。笔者认为,贺护举烽有两种可能:其一,打算乘道武帝新死之机发动叛乱,恢复往日的势力;其二,纠集人马,配合元绍争夺皇位。第一种可能说明,在安阳的所有部族都是被离散的,故都图谋反叛。唐长孺先生深刻指出:“猗卢之死虽然由于父子相争,但其背景是拓跋部落中的氏族成员及其联盟部落对于国王权力无限扩大的反抗。”[1](P190)元绍“凶狠险悖,不遵教训……太宗常以义方责之,遂与不协,恒惧其为变,,[5](《清河王绍传》)。可见元绍属于贵族保守派。联系穆帝之死和孝文帝的太子元恂之死,元绍杀死道武帝的直接原因虽然是其母“贺夫人有谴被幽禁,道武将杀之”[4],但更深刻的原因是:他作为贵族保守派反对离散部落在内的道武帝的封建化政策。元绍敢于铤而走险,其外援可能就是被离散部落的贺护等人,因为他们在反对离散部落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以上贺护举烽的两种可能都与离散部落直接相关。“清河王绍之乱,太宗在外,使夜告(安)同,令收合百工伎巧,众皆响应奉迎”[5](《安同传》)。吕思勉先生指出,由于诸部“皆内怀疑贰,大宗不获用代北诸部,乃藉新徙之汉人,以顷清河也”[9](P312)。包括代北诸部的北魏各部落,之所以都成为北魏皇权的潜在反对势力,无疑和贺兰部一样,是因为他们被离散部落,其经济和政治利益被损害使然。道武帝晚年神经质的表现也证明其“四面楚歌”的处境。被离散部落的窟咄部众就属拓跋部。“太祖时,分散诸部,唯高车以类粗犷,不任使役,故得别为部落。”[6](《高车传》)这是暂时的。天兴二年(399)二月,北魏大破高车,俘获九万余口,“以所获高车众起鹿苑……又穿鸿雁池”[5](《太祖纪》),“太宗幸幽州,诏(尉古)眷辅世祖居守。后征河南,督高车骑,临阵冲突,所向无前,贼惮之”[5](《尉古真传附弟子尉古眷传》)。高车服劳役和兵役,即已经“供使役”,充分证明降附北魏的高车已被离散部落。神*[鹿+加]二年(429)魏太武帝派左仆射安原在巳尼陂大破高车,“高车诸部望军而降者数十万落,获马牛羊亦百余万,皆徙置漠南千里之地”[5](《高车传》)。高车被离散部落更显而易见。因此,北魏离散部落的对象,基本上是其境内所有游牧部族。
    二、北魏部落离散的内涵和过程
    唐长孺先生提出,“部落的解散使贵族、人民都成为单独的编户,不用说正在消失的氏族彻底的消灭了”[1](P196)。从这一观点出发,人们自然就会认为离散部落就是部族组织的消失,从而将领民酋长确认为未被离散的部落首领;并因为北边地区部族组织的存在从而认为有许多部落未被离散。其实不然。根据前引《贺讷传》可知,离散部落后仅是君长大人变成编民,而不是君长大人和部民都变成编民。北魏离散部落,只是将大的游牧部落分解为若干小部分,让他们以氏族或家族为单位,分土定居。也就是说北魏离散部落是初步的离散而非彻底的解散,仅是使各个部落力量分散,使君长大人的力量削弱,但他们仍领有数量不等的部民。即部落离散后,部族组织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者们之所以认为北魏离散部落把部民也变为编民,可能是根据《贺讷传》所说:“(贺)讷以元舅,甚见尊重,然无统领。”然而根据同传前文,“其先世为君长,四方附国者数十部”,可知贺讷“无统领”,是指不再统领原来的数十个部落,而不是没有部民可统领。贺讷等部落首领应仍领有数量不等的部民为其服务。正如田余庆先生所言,离散部落“剥夺其君长大人的部落特权……不许旧时君长继续领部活动,与拓跋对抗”[6](P89);但田先生认为部落帅“全部或部分放弃部落特权而同于编户齐民”[4],就失之偏颇了。何兹全先生研究指出,商朝被西周灭亡后,“商族的氏族组织没有被打破……在周王把商人分给姬姓诸侯时,是以族为单位的,是一族族的分出去的……这些被分出去的商人都是聚族而居,各有自己的族长,仍然以原来的老办法,来管理各族自己的事”[10](P2)。离散部落这种分而治之的政治策略,可以远推商周时期。北魏刚由部落联盟脱胎而来,其境内的游牧部族不可能骤然发展到编户齐民的水平。泰常六年(421)“二月,调民二十户输戎马一匹、大牛一头。三月……乙亥,制六部民,羊满百口输戎马一匹”[5](《太宗纪》)。北魏对农民征戎马、大牛按户计算,向牧民征戎马按羊数而不是按户计算,充分证明牧民们还未发展到一家一户编户齐民的程度。陈寅恪先生说:“魏初宗主都护之制,盖与道武时离散部落为编户一事有关,实本胡部之遗迹。”[11](P42)陈先生的观点颇具启发性。因此,北魏离散部落后的游牧贵族实际上成了政府直接统治下的、有服役纳税法定义务的、与汉族宗主都护相类似的地方基层官员,他们借助宗法血缘关系来统治领有的普通部民。
    北魏离散部落不仅随军事征服逐步推行,而且以武力为后盾,于其所在地设置军镇防御震慑。其明证是北魏军镇大多在道武、明元和太武时设立,而且主要所在地的“北边及西北边止有镇而无州郡”[7](P222)。孝文帝太和十年(486)推行三长制,汉族地区的宗主都护制逐步废除。此后特别是“正光孝昌以后,诸镇陆续废罢”[7](P221),建立起州郡制度。魏孝明帝元诩时,冀州刺史元遥“以诸胡先无籍贯,奸良莫辨,悉令造籍。又以诸胡设籍,当欲税之,以充军用。胡人不愿,乃共构遥,云取纳金马。御史按验,事与胡同,遥坐除名。遥陈枉不已,勅有司重究,乃披雪”[5](《京兆王子推传附子遥传》)。这不仅证明部民此前不是编户齐民,即离散部落没有使普通部民成为编户齐民,而且证明三长制在牧民地区得到执行,只是时间远远落后于汉族地区。随着州郡制和三长制的推行,北方地区的大部分领民酋长跟着消失,但也有少数像尔朱氏一样经营有方、势力强大的领民酋长不仅没有消灭,北魏末年反而势力膨胀起来,向北魏王朝进行了强有力的反攻倒算。正如周一良先生所言:“逮魏之末年,领民酋长见于史者渐多。然此辈固非太祖以来世袭此职,十九系六镇乱后之北边雄豪。”[7](P196)
    李凭先生认为,北魏离散部落是为了“供使役”即“课农”,被离散后部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登国元年二月道武帝盛乐“息众课农”、登国九年(394)三月元仪河北屯田、天兴元年(398)二月道武帝繁畴“更选屯卫”是北魏三次离散部落的标志性事件[3]。笔者以为,单纯的离散部落已是艰巨的任务,如果再强迫牧民改从农业,其艰巨性更可想而知。另外,“正如拉铁穆等人指出的那样,蒙古游牧民是不容易变成农耕民的”[2]。所以,笔者认为离散部落不是为了“课农”,离散部落的同时也绝不会强迫牧民改从农业。如果那样,不仅改变牧民的生产方式,而且势必改变其食物结构和生活方式,这是不可思议的。因此,部落离散后,可能有极少数牧民改从农业或经营一点农业,但绝大多数牧民仍经营原来的畜牧业(只不过由原来的迁徙不定变成了在固定范围内的放牧)。这一类史料很多,除上引泰常六年向牧民征戎马按羊的数量计算外,还有恒州刺史元深“在州多所受纳,政以贿成,私家有马千匹者必取百匹,以此为恒”[5](《广阳王建传附其孙渊传》)。尔朱氏的“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5](《尔朱荣传》),更是明证。因此,李凭先生的上述观点难以成立。牧民改从农业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北魏离散部落仅是为牧民由牧业改从农业,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而已。
    关于北魏离散部落的过程,李凭先生认为,道武帝一共推行了三次离散部落措施,其中前两次皆夭折,只有第三次才是“大规模的,比较全面的运动”,而且这一次经过半年左右基本完成[3]。这颇值得商榷。道武帝“幼遭艰难,备尝险阻”[5](《刑法志》),从而养成了坚韧不拔的性格。他断不会两次中止对他的帝业至关重要的离散部落措施。离散部落并没有中断过而是一直在推行,而且它不是一蹴而就,不是大规模集中进行的。而是随着军事征服逐步推行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道武帝、魏明帝和太武帝时期,北魏的离散部落一直在推行。例如,永兴五年(413)七月,北魏破越勤倍泥部,“徙二万余家于大宁,计口受田”[5](《太宗纪》);始光三年(426)十一月,袭赫连昌,“徙万余家而还”[5](《世祖纪上》)。
    正如田余庆先生所言,强大的独孤部、贺兰部是经过反复而又激烈的实力较量才被分割离散。田先生研究后提出,贺兰部被离散有四次,第一次是357年前燕徙贺赖头部落于代郡平舒城;第二次是登国五年道武帝徙贺讷部落及诸弟于东界;第三次是登国六年后燕徙贺染干于中山;第四次是皇始、天兴年间贺讷的部民被强制离散[4]。笔者认为,第一和第三次不是由北魏执行的,故不在本题论述范围之内。第四次如前所述是人们的误解。只有第二次得其实。登国四年(389)二月“太祖讨吐(叱)突邻部,(贺)讷兄弟遂怀异图,率诸部救之”[5](《贺讷传》)。对此,吕思勉先生感到困惑不解:“讷于太祖,素称忠勤,刘显之难,窟咄之患,实再藉其力以济,及是,忽因一叱突邻部而启衅,其故安在,不可知矣。”[9](P229)贺讷劝其弟贺染干拥戴道武帝为主时说:“帝,大国之世孙,兴复先业,于我国中之福。”[5](《贺讷传》)据此可知,贺讷拥戴与反叛道武帝,都是出于贺兰部利益的考虑,即此前贺兰部已被离散,从而引起贺讷的反叛。笔者推测道武帝成功离散窟咄部属、独孤和解如等部落后,可能在登国三年冬天用和平方式离散了贺兰部,从而引起贺讷兄弟的反叛。登国六年(391)“六月,慕容贺辚破贺讷于赤城。帝引兵救之,驎退走”[5](《太祖纪》)。贺讷危难中归顺道武帝自然又被离散,这是贺兰部第三次被离散。
    独孤部被离散,田余庆先生认为有三次:第一次是登国二年,后燕徙刘显部落于中山;第二次是皇始元年(396)六月道武帝徙刘亢泥部落于平城;第三次天兴元年(398)北魏徙山东六州民吏以充京师包括原徙中山的独孤刘显部民。田先生研究指出,史书所载刘奴真和刘罗辰为同一个人;北魏离散部落仅限于征服部落,“至于独孤刘罗辰部落,因为无军事征服关系,所以也无强徙离散的记载”[6](P80-89)。这值得进一步讨论。刘罗辰和刘奴真为同一人笔者颇有异议:其一,道武宣穆刘皇后和刘罗辰史书明载其父为刘眷,而史书仅称刘奴真为刘显族人;其二,刘奴真归降道武帝在登国元年,而刘罗辰归附道武帝在登国二年;其三,刘奴真归降后,事迹无闻亦无后嗣,而刘罗辰在《魏书•外戚传上》中则明载其归附后的事迹、官爵和后嗣;其四,刘奴真的妹妹仅是“充后宫”,无甚名号,而刘罗辰则明载其妹为“宣穆皇后”,这与《魏书》卷十三《宣穆皇后刘氏传》俱合。如果刘奴真与刘罗辰为同一人,则其妹以魏明帝的生母之贵,绝不可能没有谥号。因此,二者为同一人的说法难以成立。如前所述,北魏离散部落不仅包括被征服的部落,还包括降附部落和原有部落。因此,独孤部第一次被北魏离散是登国元年三月刘“奴真率所部来降”[5](《太祖纪》);第二次是同年七月“刘显弟肺泥率骑掠奴真部落,既而率以来降”;第三次是登国二年六月大破刘显,“尽收其部落”[5](《太祖纪》);第四次是同年刘“罗辰率骑奔太祖”[5](《刘罗辰传》)。最后才是皇始元年和天兴元年的两次离散。
    三、北魏离散部落的目的与作用
    关于北魏离散部落的目的,史学界有三种观点。李凭先生提出,北魏离散部落是为了“供使役”,并把“供使役”解释为“课农”,如前所述,这有失偏颇。日本的古贺昭岑先生提出,北魏离散部落是为了把各部族配置于京畿周边,“以此作为京师的屏障”[2],更是未达一间。田余庆先生则认为,离散部落是为了“树立道武君权”[6](P87)。显然田先生的观点最有道理,但仍有待进一步探讨。五胡十六国以来,游牧部族迁徙不定,叛服无常,伤透了各国君主的脑筋。拓跋部自己历史上的教训也非常深刻。例如,铁弗部从刘虎到刘卫辰三代对拓跋部一直时叛时服,最后刘卫辰作苻坚向导,灭掉代国[5](《刘虎传》)。道武帝建国之初,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登国元年五月,“护佛侯部帅侯辰、乙弗部帅代题叛走”。七月,“代题复以部落来降,旬有数日,亡奔刘显”。八月,窟咄之难的危急时刻,“北部大人叔孙普洛等十三人及诸乌丸亡奔卫辰”[5](《太祖纪》)。贺兰、独孤两个特具功勋而又强大难制的部落,更是对拓跋部构成巨大威胁。历史上的深刻教训和严峻的现实,迫使道武帝寻求解决办法。因此,北魏离散部落的首要目的,是削弱游牧贵族的势力,加强国家对他们的控制力;其次是“供使役”,即要求他们服役纳税,增强国家的军事和经济实力。
    北魏离散部落,损害了游牧贵族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导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紧张,政局动荡,道武帝本人甚至为此献身。但北魏离散部落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时间愈后,该作用愈大。
    首先,部落被离散后,贵族势力被削弱,国家对其统治得到加强。例如,强大的贺兰部被离散后,登国四年(389)道武帝讨叱突邻部,贺讷兄弟趁机反叛,率众救之。但因贺讷部落被离散,力量削弱,立即被道武帝击溃西逃。贺兰部再次被离散后,贺讷虽通于慕容垂,但无力反叛,最后不得不诚心归顺。皇始二年(397)贺兰部帅附力眷在阴馆的反叛,也很快被镇压下去。贺讷弟贺卢更无力发动叛乱,只好逃奔慕容德。道武帝死后,贺讷侄贺泥(即贺护)趁机在安阳城北举烽聚众,图谋反叛,魏明帝即位,不敢发而解散。其余各部的聚众也同样偃旗息鼓[5](《贺讷传》)。“独孤部被离散后,甚至刘皇后赐死后,独孤部人未见有何反映”[6](P90)。可见北魏对各部族的统治逐步加强,从而避免了游牧部落叛服无常、政局动荡的局面,加强了君主集权,成为北魏能统一和长期统治北方的重要原因。正如田先生所言:“道武帝离散部落之举,从全局看来,正是他能结束五胡十六国纷纭局面重要的一着。”[6](P91)
    其次,部落离散和定居后,便于北魏政权向他们征发赋役,增强经济和军事力量,为统一北方奠定坚实基础。北魏由部落联盟发展而来,部民和部落酋帅有从征打仗的义务。但贵族大人为了自身利益有时不愿从征。北魏把土地分给游牧贵族,其交换条件是他们必须向国家纳税服役,并将这项义务法律化、制度化。同时他们离散定居后,力量削弱、居住地固定,便于国家向他们强征赋役。最初部民只服兵役,随北魏对他们统治的加强,逐渐有劳役和赋税。部民最早服劳役始于天赐三年(406)“六月,发八部五百里内男丁筑漫南宫,门阙高十余丈;引沟穿池,广苑囿;规立外城,方二十里,分置市里,经途洞达。三十日罢”[5](《太祖纪》)。部民最早纳赋税始于泰常六年(421)三月“乙亥,制六部民,羊满百口输戎马一匹”[5](《太宗纪》)。正如何兹全先生所说:“北魏在拓跋硅、拓跋嗣、拓跋焘时期,军队的主力仍是骑兵。”[11](P319)北魏将士的衣食自然仍以畜制品为主。而骑兵、军马和衣食,必然主要是从牧民那里征发来的。因此,北魏的离散部落,有利于游牧贵族和普通牧民由部落自由民向封建国家臣民的转化,有利于增强国家的军事和经济力量,为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基础。
    再次,北魏离散部落为游牧部族从畜牧转向农耕创造了前提条件。“初,将刑(和)跋,太祖命其诸弟毗等视诀,跋谓毗曰:‘漫北地瘠,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各相勉励,务自纂修。’”[5](《和跋传》)可见游牧贵族已意识到,农耕可发财致富。由于北魏政府的大力倡导、农耕收益的诱惑和后来人口的骤增,使游牧族逐渐由畜牧转向农耕,而北魏的离散部落、分土定居,则为这种转化提供了前提条件。因此,从长远意义上看,北魏离散部落推动了游牧部族从畜牧经济向农耕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北魏封建国家的形成和君主专制集权统治的加强,对北魏王朝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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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何兹全.读史集[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11]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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