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物吗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07年03月23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秦兵马俑坑,位于今陕西省临潼县骊山脚下。自1974年被发现以来,引起国内外考古学者、历史学者以及广大旅游者的高度重视和浓厚兴趣。兵马俑坑建造规模宏大,埋藏的文物丰富、精湛,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人类古代精神文明的瑰宝”。
秦兵马俑坑布局严整,结构奇特,布成军阵的陶人或着铠甲,或披战袍,手持矛、戈、戟等兵器,姿态神情各异,显示出各自不同的身份、兵种、性格,可谓栩栩如生。由于兵马俑坑近于秦始皇陵,因此自发掘以来,国内外学者一般都认为,这是秦始皇的陪葬坑。也就是说,这支装备齐全、威武雄壮的兵马俑队伍,是守护黄泉之下的秦始皇的。
但是,近几年这一观点不断受到质疑,主要理由是:一,据史籍记载,秦始皇时期大量使用的是步兵和骑兵,几乎没有车战的痕迹,而兵马俑坑展示的是步卒围绕战车,以战车兵为主力的部队,这是一种过时的军阵。二,秦军早已更新装备,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下令收缴全国铜制兵器,运人咸阳,铸成十二个大铜人,任何人私藏铜戈铜剑,即是死罪。而二号坑中出土有铜剑剑头,难道秦二世会容许用这种犯禁的兵器为父亲陪葬?三,根据阴阳五行说,秦取代周,是以水德代周之火德,而水德尚黑,故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的制度。但是俑坑中的武吐俑,战袍或红或绿或蓝或紫,丝毫没有尚黑的意味。这一系列疑问与矛盾如不能解决,就不能轻易断言秦俑是秦始皇的“阴间卫队”。
兵马俑坑既然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坑,那么又是谁的呢?有人指出,在兵马俑坑附近另有一座级别较低的墓葬。这是秦始皇的祖上秦昭王的生母、曾专权四十一年之久的秦宣太后的墓。宣太后的故里是楚国,而俑坑的许多形式与当时楚国习俗相符,武士俑身上的铭文,似乎也可证明这一点。这是一个大胆而全新的见解,如果此说成立,那么秦兵马俑坑的实际营建年代,要向前推半个世纪左右。
此外,还有学者认为,俑坑应是秦始皇时代建造,但其性质不是陪葬—坑。理由是:一,秦国时仍有活人殉葬的旧习,无需修建大型俑坑陪葬。二,出土的几千兵器中,罕见铁兵器,这与当时已很发达的冶铁水平不相称,因而这不是一支战斗部队。三,秦俑坑出土文物虽然丰富,但毕竟尚未发现任何文字资料,可以证明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园的一部分。因而,秦俑坑不是陪葬坑,而可能是被称作“封”的纪念碑性质的建筑物。但迄今为止,认为秦始皇是秦俑主人的意见仍占上风,因为在俑坑中出土有秦始皇时代的“相邦吕不韦戈”和“寺工长铍”。而且,俑坑西侧的墓葬是否宣太后墓,也仍有争议。不过,对传统观点毕竟已有疑问提出,学术界要取得共识,必然还要经过一个争论的过程。
人鱼膏
秦始皇陵是我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皇陵。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陵地宫内“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近些年来,尽管考古工作者对秦始皇陵进行了全面勘探,但其地宫内部的情况,仍像一串谜,难以破解。所谓“人鱼膏”即是其中之一。
“人鱼膏”,顾名思义是用人鱼熬制成的油膏,放在地宫中供照明之用。但人鱼是指什么鱼呢?《史记集解》引徐广语云:“人鱼似鲇,四脚。”《史记正义》又引《广志》云:“鲵鱼声如小儿啼,有四足,形如鳢。”《异物志》载:“人鱼似人形,长尺余。不堪食。皮利于鲛鱼(即鲨鱼),锯材木人。项上有小穿,气从中出。秦始皇冢中以人鱼膏为烛,即此鱼也。出东海中,今台州有之。”根据上述记载的描述,有人以为“人鱼”就是俗称的“娃娃鱼”,学名为“大鲵”。
不过,此说并不为其他学者所苟同。据《太平御览》引《三秦记》载:“始皇冢……燃鲸鱼膏为灯。”于是,有人认为,所谓的人鱼膏,或实为鲸鱼膏。由此推测,秦始皇陵地宫中照明所用的是以鲸鱼脑油制成的蜡烛。以鲸鱼脑油制成的蜡烛,其能量每小时可燃7.78克,每立方米的鲸鱼脑油可燃五千天,足够保证地宫中“不灭者久之”的需要。若再联系《异物志》所云人鱼“不堪食。皮利于鲛鱼,锯材木人;项上有小穿,气从中出”的特征,人鱼似乎就是鲸鱼。
据《辞海》的解释,鲵有二种:一种是两栖类动物,四足、长尾。:能上树,亦称娃娃鱼;另一种即雌性的鲸。庾信《哀江南赋》云:“大则为鲸为鲵。”《广州记》载:“鲸鲵长百尺,雄曰鲸,雌曰鲵。”可见,《史记正义》引《广志》与《异物志》所解释的人鱼,很可能是两种不同的鲵。、
“人鱼”究竟是娃娃鱼,还是鲸鱼?人鱼膏到底是由娃娃鱼提炼的,还是以鲸鱼脑油制成的?实难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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