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掌故—赤脚生仔阿姨个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旧社会里,潮汕民间流行一句“赤脚生仔阿娘个”的俗语,意喻“有劳无得”,该得的也不能得。
“赤脚”,是指那些富家的主人有了妻妾之后,又把家中较美丽的女婢纳为偏房。宋至清代,富家女子都要缠脚裹足,但婢女(潮汕称“走鬼”)日常要干家务重活,不能缠脚裹足,也不属裹足的阶层人物,是大脚板,谓之“赤脚”。“赤脚”虽然成为主子的偏室,但对家主一切人等的称谓,仍不能改变,只可以减轻日常家务劳动,成为婢群中的头头。
所谓“生仔阿娘个”,是“赤脚”(婢女)死后不能与家祖一同上龛,另设偏桌祭祀,不置神牌,不能置有两耳的传统香炉,只能置“碗”型香炉,因而她生下的儿女就应属大娘(草头结发者)的,儿女才列正宗,平等分家财,享受祖传职业。“赤脚”生下的儿女假定总排列为第二位,要称自己的儿女为“二舍”、“二姑娘’或“二小姐”,赤脚母如名曰“秋菊”的,儿女也同样叫其母为“秋菊”,只能在内房中或私下坐谈时才可母子相称,否则,就要犯家规族法,而受多方指责。儿女长大娶妻、嫁出,“赤脚”也要称媳妇为“二舍娘”,称女婿为“二姑爷”,媳妇、女婿及内外孙统称她为“赤脚婆”。这种喜纳婢女为偏室而定家规族法的风气,在民国中、后期最盛行,解放后已废除。现饶平黄冈还有少数七十左右岁的“赤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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