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李县令巧断江海案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传说,清末光绪年间。揭阳县城窖脚有个叫林江海的,自幼由父母主婚,与城北的陈春和之女巧娥订亲、后因父母先后亡故,家境贫困,成年尚无力完娶。
当时本邑东郊有—富商,姓黄名谦仁,年近四十,探知春和之女有几分姿色,托媒到陈家说亲,言愿出重金,聘巧娥为二房,巧娘的父母均认为江海一贫如洗,不如退了婚约,转聘黄家。虽说年龄相差一半,但他家财富足,可保女儿衣食无忧,目前又可得一份厚礼,于是便托人向江海退婚。那时江海坚不同意,但女方定要退亲,并将信物强行丢还。江海无奈把事情告知南门帮会的大兄孙洪,求他相助。孙洪听后向江海说:“你放心,此事包在为兄身上。”
陈家强退林家婚约之后,便接受黄家聘礼,并择定十二月初二日子时出阁,转眼吉日已到,黄家虽是纳妾,免不了又是张灯结来,设宴请宾客。是晚请了四个族人和一个伴娘,抬轿到陈家迎娶。
这时正是寒冬腊月,更深人静,当花轿至进贤门城边,突然窜出十多个大汉,各执尖刀,拦住去路,有两个大汉走至轿边,推开轿夫,接过花轿便如飞而去。迎亲的人一时都被惊呆了。谁也不敢上前追赶,只好回报主人,黄谦仁闻报,气得脸色青紫。不知所措。有人说,林江海既来抢亲,定有准备,如要到南山抢回,必酿成械斗,不知天明到县里告他一状,才是上策,黄谦仁只好依言而行。
此次抢亲,正是孙洪策划的。当夜,江海便与巧娥成亲,把生米煮成熟饭。
那时候,揭阳县令李太爷是—位爱民、廉洁的清官,当接到黄谦仁的诉状后,即拘来原告及被告人,问明情由,—时决断不下,便宣称此案候查明再审,双方暂交保回家,巧娥由其父母领回,听候判决。
李太爷回至书房后即请郑师爷共商此案。郑师爷乃是本县人,对陈、林、黄三家的情况粗知一二,他便把林、陈两家如何自幼订亲,江海父母亡后,家境落薄,春和见利忘义,一许再主,黄谦仁仗财夺爱,江海冒险抢亲等原委一一告诉了李太爷。李大爷听后不住点头。便独自冥思,苦寻判决良策。忽见桌上摊着一本《民间笑话集》。随手拿来一看。其中有一个笑话说某乡族长,疑侵吞公款,族人不服,为避指摘,于一次祭祖中,独自站在椅前,用谐音双关语意向祖宗发誓说:“以前(椅前)有食公的,‘以后’(椅后)死绝……”太爷看后,心有所触,此时已成竹在胸。
两天后,李太爷升堂理事,命衙役传来与本棠有关的一干人员。先提问陈春和,叫他将女儿亲事前后经过照实禀明,并叫他一旁听审。又叫黄谦仁梅如何用重金聘巧娘为妾经过,如实禀明,并叫他跪在案前,又传巧娥上堂,只问其姓名年龄,命她跪在谦仁后面。然后再传江海,听他把订亲、抢亲等情详细陈述。江海在陈情时既含愤、凄切,又入情入理,令人听后不禁有同情之感。大爷微微点头,叫他跪在巧娥的后面,然后向巧娥说:“本县念你志弱,不善决择,受聘二婿,皆父母之过。今日堂上,凭你自选,配前配后,一言为定,无可反悔。”这时巧娥暗忖道:“自幼虽与江海订亲,但他家贫人困,日后自是吃苦。谦仁虽年龄不适,好在家资富有,享福一生自不必说。且父母受其重金,却之,有忤父意。”她见谦仁跪在前面,便开口说:“禀太爷,小女子愿配前的。”太爷听后微笑说:“很好!很好!你既自己选定,本县当遂你之心意,但不准反悔。”李县令遂提笔当堂作判,判曰:
周公制礼,国赖以固。萧相定律,民赖以安。故礼不可因而废,而律乃得因情而迁。
审得陈春和有女未笄而许,因其青梅竹马。及笄另聘,为慕黄粲白铿,遂含林冠黄戴,强使李代桃僵,一马双鞍,不避十手所指。三心两意,哪怕十目所视。置圣训于脑后,岂人父之所为哉?本应严惩,以靖风化。姑念其乃市井小民,未入夫人门。从宽着退黄家之亲,作践前约。自己回家,闭门思过,勿再贻羞人前。
谦仁虽非腰缠万贯,却也财雄—方。自以孔方有力,不愁阿堵无灵,本已有家,尚谋营室。不思物各主,乃敢恣意妄为。棒打鸳鸯,何能云‘仁’?夺人所爱,‘嵌’在何方?不谦不仁不罚何待。姑念误信媒言,尚可网一面。从轻着将所耗聘礼,赠作陈女嫁仪。从兹以后,安份守已,不准无事生非,以示薄惩。
彼林江海者,不循正道,强行抢亲。行同强寇,按律当诛。姑念事出有因,欲抗争而无力。火烧眉睫,效狗急而跳墙。依法本无可赦,于情尚有可原。着当室向黄赔非,握手言和。今后如再无端滋事,定当严惩不贷。准予当堂领回完聚。
陈女巧娥,矢志坚贞,不忘旧约,愿从前配,一诺千金。诚所谓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贞烈可贺,应从其志。归璧林门,以酬夙愿。而敦永好,各各凛遵!
“此批。”
宣意大利既毕,堂下一片欢呼,江海更加感激。领着陈氏回家。祗有陈、黄两人羞愧澳恼.然也无可奈何。
陈女虽心有不愿,只因判词对她已作褒奖,只好顺水推舟,且又捞得一个”贞烈可嘉”美名,也只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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